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有人提出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甚至依法治村,认为这些“治”的背后,是用法律去治老百姓,事实上,法治更重要的是用法律管住官员,严格依法行政。(新京报,10月20日)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全面发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程度进一步的提升,广大民众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提升,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近两年,随着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提出,各级政府结合自身提出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等等,表明了我国政府建设法治的政府的决心坚定不移。 近日,网上的一则新闻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同时也让政府当前推行的法治建设深思。新闻主要讲的是一个记者跟随一市委书记采访,镜头一:该市委书记大谈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镜头二:该市委书记指挥某地、某地应该拆迁,但拆迁地的相关手续并未完善,拆迁并不合法。这则新闻让我们深深的意识到,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应聚焦在官员身上。 谈法治容易,因为只是说说而已,但执行法治对于目前的政府官员来说,很难。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让不少的政府观念心中并没有形成强烈的法治观念,在行政过程中以政府为主导,并不完全依法行事。因此,法治建设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宣传上,重点应该放在贯彻落实上,尤其是官员在自觉执行法律上,只有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评价官员的重要依据,才能有力的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 制度约束是硬尺子,在此之外,我们还需要着力培养官员的法治意识,让广大政府官员认识到法治建设不仅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自身发展也有不可估量作用,由内而外,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 西方的法治建设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才达到现在高度发达的法治局面。我国的法治建设刚刚进入起步期,距离冲刺撞线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需要政府和全体公民的自觉坚持,久久为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