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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千万外逃的警察着了什么魔?

时间:2014-10-16 19:34来源: 作者:刘洛妍 点击:
10月14日,河南商报记者拿到了一份商丘市公安局10月9日印发,由该局局长许大刚签发的“商公文[2014]234号文件”的复印件。这份文件是对商丘市长热线接到群众反映的“隋强诈骗1000多万元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

从业20多年的警察,开口向朋友们借钱——借完钱没还,人不见了。这事儿发生在商丘市,被借钱的人这段时间一直在奔波,他们说,对方借的钱超过1000万元。目前,商丘警方已经立案,涉事民警被开除公职,并被网上追逃。(10月16日,中国新闻网)

据报道,几个月来,几个老伙计一直在奔波。他们说,他们的一个警察朋友“失联”了。这个名叫隋强的警察之前向他们借钱,从十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10月14日,河南商报记者拿到了一份商丘市公安局10月9日印发,由该局局长许大刚签发的“商公文[2014]234号文件”的复印件。这份文件是对商丘市长热线接到群众反映的“隋强诈骗1000多万元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

文件称,隋强,1964年生,为商丘市公安局闫集派出所民警,其爱人王凤琴与侯敏共同经营鼎豪投资担保公司(后更改为大舜地产投资担保公司),侯为公司经理,王凤琴为副经理。隋强不是该公司工作人员,也未担任任何职务。

不得不说,隋强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更是身为党政领导干部,公然借款资金高达1000万后出逃的行为实属不应该,骗取他人钱款后竟然外逃,这样的行为理应严惩。

当前正是各地都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运动深入开展开来,但在党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然出现国家干部骗取他人款项的违纪行为,只能说明极少数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虽然这样的顶风违纪只属于个人的不作为,并不能仅归咎于地方政府查处力度不够,但这背后的尴尬还是凸显了基层干部队伍内在驱动力的不足。

自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改进调查研究、会风、文风以及坚持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等方面都有了明显进步。但是,依然有一些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触碰“高压线”,顶风违纪。

笔者想说,面对此事件,相关部门不仅要对当事干部作出严肃处理,更应该制定强有力地监督制约体制机制,早日消除这种“人浮于事”的体制,还民众一个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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