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达球受贿1095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月14日 网易网) 从李达球落马到获刑,已过去一年多。十八大以来,更多落马官员的刑责追究正在路上,中纪委官网上公布的已判案件显示,有40个副厅级以上贪官案件已经审理,31个官员案件最终宣判。统计这些受贿所得发现,共有近4.4亿的金额被收入官员囊中,平均下来,每个人的受贿金额达1430余万元。 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大力打击腐败份子,从查处的各级官员的数据中不难看出,贪官的贪腐行径确实令人瞠目结舌,贪腐的方式手段更是出奇制胜,贪腐的理由更是令人哭笑不得。 在这打击腐败的数年时间里,查处贪官的人数已经数不胜数,查缴的贪腐所得更是多得吓人,此次数据显示,共查处的案件中,竟然有40名副厅级以上贪官受贿高达千万余元,试问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胆量? 在如今人人几乎没有秘密的时代,试问这么多钱又是藏于何处呢?贪腐这么多究竟又是作何用处,这辈子真的需要用完这么多钱吗?拥有这大量的违法所得,每天难道都能安枕无忧吗?这些疑问相信也是公众共同疑惑的问题。 然而,在众多的贪腐案件中,贪腐行为一般都不是官员一人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完成的,往往需要亲属子女的里应外合,才能在一时间逃脱纪检监察部门的火眼金睛,短时间内逃脱了法律制裁。 从一些受贿案件中,一些领导干部不再直接从老板手中拿钱,而是通过亲属子女输送利益。今年9月,刘铁男案中,检方的指控显示,刘铁男在其受贿的3500多万元中,大多数是间接通过其子收受的。 这样的一些数据警示我们,整治贪腐势在必行,用制度管好权、管好钱,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 高举高打、动真碰硬,才能在如此高压下打好这场反腐败的战役。(文/张雨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