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上11时许,在咸阳市世纪西路,一辆车牌号为“陕DD055警”的司法警车撞伤一名17岁高中生,肇事司机是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程某。(7月15日,大河网) 深夜驾驶警车是做何用?是因公务用车还是公车私用?撞人后没有立即停下,而是几分钟后才返回,手机拍照后准备离开,如果没有围观市民阻拦,是否程副局长就此离开不管? 身为一名司法工作者,还是一名司法部门的领导,知法犯法是为哪般?难道是有大案子、大事件需要解决,才在深夜驾驶警车飞奔,撞人不顾?还是私自使用公务用车,撞人后心生胆怯才弃之不管?当然,现在一切都还是谜团,但猜测却在不断升级。 不管是不是公车私用,撞人后企图逃离这点肯定不可取,作为司法部门的领导,更应该知道撞人后的应履行的法定程序;作为一名有良心的人,也应该知道撞人后应该将伤者尽快送入医院就诊。不论从何角度讲,程某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现如今,人们越来越关注官员、公务员的行为,一个小细节都可能引起一片热议,更不用说此次事件中,程某驾警车撞人,几分钟后才返回。期间疑点重重、漏洞连连,更是引起人民的广泛关注和评议。 当务之急,就是尽快调查出真相,对程某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还给被撞者一个公道,还给群众一个事实。(殷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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