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四川省成都市双流交警抄写罚单时骂人,甚至还要脱衣打人”,引起网民关注。昨晚,成都市双流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该执法人员已调离原工作岗位,进行培训教育。(9月16日,人民网) 9月14日晚,网友爆料一名成都交警执法不当,并配有照片。该微博称:“成都双流的交警抄罚单还骂人,我们说他穿这身衣服、为人民服务怎么能骂人,交警随即脱衣服要打人。”该事件一经曝光就被大量转发、关注。 这则网贴一经流出,迅速吸引了广大网友的眼球,舆论更是将涉事辅警推向了质疑的漩涡,并且迅速燃气了话题的“火苗”。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很是气愤。作为一名辅警,即使正当执法,也不能打人吧。 公安民警是正义的化身,是人民的卫士,他们具有英勇无畏的精神,他们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即便是没有编制的辅警,也隶属于公安机关的关心范围,为何会出现脱掉警服的辅警打人这一幕?笔者甚感心寒,难道这种场面不是对现代和谐社会的侮辱么? 经查:2014年9月14日上午10时30分许,成都市双流县交警大队东升中队辅警陈某在双流县东升街道丛桂街工商银行门口协助民警劝离乱停放车辆时,一违法乱停放车辆的车主因言语不当与陈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该名辅警因情绪激动,脱下制服上衣,赤裸上身,但未与车主方发生肢体冲突。 调查中,车主方表示存在违法乱停放车辆以及言语不当的情况。双流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对车主违法乱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双流县公安局按照《县局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辅警陈某脱下制服上衣,赤裸上身的不当行为,作出调离原工作岗位,进行离岗培训的处理。 笔者认为,对于涉事辅警,即便是调离原工作岗位,进行离岗培训的处理,也难以抚平人民群众受伤的心灵,因为这样的事实在令人心痛,如此行为实在有违宗旨与原则,更是与当前的群众路线教育背道而驰,相关部门理应严肃查处,并重重惩处。(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