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9月16日 新华网) 据检方指控,晏金星在泗县十年间,非法收受各类财物超过500万元,其中非法收受当地47名干部人民币363.4万元、价值人民币5.65万元,金条一根,为他们在工作岗位调整和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据统计,晏金星收受各种礼金财物达600多次,平均每6天一次,几乎每周都在“收钱”。笔者认为,一个县委书记,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6天一次,受贿时间之长,受贿频率之高让谁蒙羞。 官员受贿平均每6天一次,让我们的干部蒙羞。近年来,很多群众都用有色眼镜来看待我们的领导干部,总认为只要是干部,或多或少都有腐败的行为,网络上一说到公务员的工资低,马上就引来吐槽声音一片,这与晏金星这类害群之马有很大的关系,正是因为有这样腐败的官员存在,群众才对干部队伍产生了深深的误解,干部队伍有受贿平均每6天一次官员,干部队伍的形象就会受到伤害,广大党员干部就可能或多或少地给他们背一些黑锅。 官员受贿平均每6天一次,让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蒙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力军纪检监察人员,在一个领导干部,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如此大密度地收受贿赂,我们的纪检监察机关却对此毫无作为,作为反腐败为主要职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无疑是很值得反思的,到底是大家对此真的一无所知,还是大家面对一把手,不敢有所作为,睁只眼闭只眼,才让他如此肆无忌惮。 官员受贿平均每6天一次,让我们的监督制度蒙羞。群众经常说“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从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的腐败事件来看,这个说法还是很有道理的,正是因为我们监督制度的缺陷,才造成这样穷奢极欲、欲壑难填的的腐败官员,这是值得各级党委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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