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务员工资改革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而每一轮关于公务员薪酬的争论,都会出现“高薪养廉”的声音。专家指出,单纯“高薪”并不能“把腐败的心理转化为廉洁的心理”,养廉反腐,需要制度上的设计和监管的落实。而我国现阶段暂时还不具备相关制度的大背景,还未到“高薪养廉”的阶段。因此“高薪”和“养廉” 在现阶段并不是简单的正比或者反比关系。(9月16日 人民网) 虽然“高薪’也未必一定能”养廉”,但是公务员若没有“足薪”就很难阻贪啊!所谓“足薪”,就是能够维持公务员与其社会地位相匹配的基本生活的薪水待遇。试想一个基层科员的工资只有2千出头,可以说只够养家糊口,家中稍有有变故,就很难支撑了。倘若有一天,真的遇到有油水可捞的事,而又恰逢家中吃紧,“动心”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而假如这位科员的薪水能够达到“足薪”,那么,几率就会减少,因为薪水足够支撑家中生活,那么这种“贪污”的动机就被扼杀了呀! 当然,肯定还是存在个别贪婪,没有坚定思想的人,就算是有足够薪水,仍然会有其他动机贪腐。但是至少“足薪”可以歼灭一个贪腐的动机啊! 某非政府组织公布的2012年全球腐败指数报告表明:一个廉政指数高的国家和地区,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是基本保持平衡的。这样一个收入水平能让公务员能够较为体面地维持基本生活。但不可否认,作为国家的公务员应该首先心系国家命运,人民福祉,然后才是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我们的公务员的薪水不足以维持正常的家庭开支,那么干工作又怎会没有后顾之忧?而家不宁又何以安国呢? 当然,所谓的“足薪”,也不能一概而论,还是应该根据各个地区发展的差异来制定。相关的薪酬结构的制度设计与结构设计应相对平衡,争取能做到权利和义务的相对对等。切莫“足薪”虽阻了贪,却又养了闲。(白露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