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企高管贪腐案不断爆出一个共性现象:在侵吞国家财产时,国企内贪腐的“大老虎”和“小苍蝇”们走上抱团犯罪的道路。32份判决书中,过半案件的国企高管通过建立犯罪目标,发展同伙,不断扩大腐败空间。2011年查处的广东新广国际重大经济案件中,除新广国际原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外,被查的还有原副总经理章望生、财务部原总经理冯志标等,他们互相利用,共同谋划,大肆挪用公款,受贿索贿。(8月26日《南方都市报》) 在我早年的心目中,国企一直是公有制的化身,政策倾斜,资金大把,那些个被选中的老大,个个都非凡夫俗子,像高官一样有堂堂相貌,赫赫威仪。他们,不是皇阿玛的亲儿子,也一定是皇亲国戚,令人只有敬仰的份儿。但是,随着中石油、华润集团、中国远洋以及煤老板、电老板等一些国企老总和他们的保护伞的相继落马,我心中的那个耸立的大厦也轰然坍塌。 堂堂国企的老总为何没有成为经济的中流砥柱,反而沦为国家的蛀虫,成为一个个欲壑难填的腐败分子?我想那是因为,他们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手里攥着大把的资源和金钱,还拥有着公有制主体被赋予的各种政策。这些,都足以使之形成几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家天下”。 一权独大。毫无疑问,每一个国企,都是某一领域的垄断集团,他们坐拥国家稀缺资源、手中紧握国家命脉,牵一发而动全身,比如“两桶油”,国家的石油和天然气就被他们牢牢握在手中,高度垄断。命之所系,职之所在,事之必然,当然一权独大,其最高领导人至少是副部级以上待遇。这种待遇,这种权力,必然使他们成为一家之主,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把自己的辖区属地打造成独立王国。 抱团犯案。面对国家资源——那些堆在自己面前的奶酪,作为一个国企老总,是不可能不被诱惑的,久入鲍鱼之肆,必然把持不住,就会想方设法蚕食或者吞噬。当然,这些事情不像嫖娼,他们是无法“亲自”完成的,必须通过自己的心腹来实现,这就必然导致抱团犯案。中石油、华润集团一大批的副手、高管、亲信落马,就是这种一损俱损犯罪链条的结果。 监管缺失。一个垄断集团的高官能够把自己的领地打造成“家天下”,甚至是针插不透、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就是因为监管缺失。在我们过去的监管模式里,高一层的纪检组织鞭长莫及,低一级的纪检组织不能僭越,法律是民不举官不究,这样的监管体制必然使之成为死角,留有夹缝,因为没有置于阳光下的暗箱操作,而一般的职工,也就无法掌握把柄,成为监督者。在这些大佬面前,法律宝剑,就成了一把锁在博物馆橱柜的文物。 新一届党中央高调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在治标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鼎力管好国有企业这个家,不让一些败家子随意祸害和糟蹋。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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