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出生的郭鸣成曾担任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管委会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科副科长。虽级别不高,但权力却不小。他对项目的前期及规划管理辅助工作有很大“话语权”。他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并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今年初,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审理认定,郭鸣成受贿158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8月21日,中国新闻网) 据多地检察机关介绍,从干部任用看,35岁一般是划分年轻干部的时间点,干部贪腐“35岁”现象凸显贪腐年轻化倾向,从已查处的35岁以下年轻干部贪腐案看,他们多为高学历、高智商人群,普遍思维活跃、敢想敢干,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但他们作案更贪婪、更大胆,贪污、挪用公款动辄上百万元,受贿中主动索贿的也不鲜见。 其实,“35岁现象”大量存在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在政治、经济、娱乐等青春饭领域较为明显。35岁既是职场老人,又算领导干部行列的新人,35岁也是心理变化最明显的年龄。 不得不说,在当前激烈的就业竞争环境之下,一种日益突出的“35岁现象”引发网友热议,不仅公务员招考年龄要求35岁以下,很多企业也将进人的门槛限定在35岁,35岁俨然成为职场“生死线”。 吴汉林是索贿干部的典型代表。中央纪委去年底通报称,1982年出生的吴汉林是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2012年在协助广东省纪委专案组调查涉案人广东梅县嘉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房某过程中,利用监管漏洞,先后6次收受、索要房某贿赂共计1000余万元。目前,吴汉林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显然,“35岁现象”充分说明了当前的各职场都应严把年轻干部“入口关”,摒弃过分强调年轻化的传统观念,切忌为了提拔年轻干部而放松对其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同时在提拔重用一些原本入职动机不纯的年轻干部时坚决予以揭露,要按照“德、能、勤、绩、廉”的综合标准来选任合格的年轻干部。 因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还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才能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迈过“35”岁这道坎,才能使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