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人大主任跳楼,原定当日被带走调查。7月9日上午,湖北孝感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华从11楼跳下身亡。留下遗书称“身患多种疾病,常感不适,只能自我解脱”,“自己对不起组织,请求组织可以善待其家属”。据悉,湖北纪委人员本计划当天将李海华从会场带走调查。(8月16日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自杀的官员委实不少,而综合媒体的报道来看,一些自杀官员有某些共同点:一是自杀方式的选择上,跳楼者居多;二是自杀原因的分析上,患病、抑郁比较常见;三是官员自杀前,常有负面信息传出;自杀后,相关传言更是甚嚣日上,经济问题、权力争斗、作风问题等最常见。此次人大主任跳楼自杀事件也不例外,据悉,2014年春节后上级就在查李海华,也就是说在湖北省委巡视组来孝感之前,组织上就掌握了他的问题,那时起就听说他精神压力很大了。“到今年6月份省委巡视组向孝感市委反馈巡视意见后,查他基本确定了。当时比较肯定他有经济问题,未确定的是查办的时机。”有知情官员表示。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人死为大,斯人已逝,本不该再对死者进行一些追问和猜测。但毕竟官员身份特殊,其生前事往往牵涉到种种利益,其身后事同样也影响甚大。坊间早有传言,某些官员自杀,乃是“死了他一个,幸福一家人”。这指的当然是贪官,意思是贪官一死了之,其经济问题很可能不再受到追究,其妻儿和家人就得了实惠,保住了“贪腐的果实”。还有另一种传言,即“死了他一个,保住一群人”,意思是说,贪官本系贪腐窝案中的一员,他死了,就等于切断了相关部门调查的线索,他的一帮战友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坊间传言,当然猜测的成分多一点,且多有不实、夸张之处。但类似猜测,理论上并非没有一点可能,现实中也常有事例予以佐证。因此,对官员自杀事件中可能暗藏的诸多可能,还是要提高警惕、一查到底,而不能让某些人抱有一死了之、一了百了的侥幸心理。官员所涉经济问题是否属实,得查;涉案款项一旦确定,必须追回来,不能让国家和纳税人蒙受损失;如果案子牵涉到其他人,也要逐一排查,绝不能让任何贪腐分子轻易蒙混过关。官员自杀不是调查终点,而是进一步深查细挖的起点。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4-08-16/16093069582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