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有云南媒体报道称,四川眉山市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某某在大理市发生交通事故,撞死路人后让弟弟顶包。在被交警识破后,郑某某被检察院诉上法庭。其所在单位领导亲自跑到大理,向法院递交免予刑事处罚函,以组织的名义请求对郑某某免予刑事处罚。(腾讯大成网) 官员驾车撞人事件层出不穷,事故发生后的态度更是五花八门。有直接逃逸的,有找人顶包的,更有有公款成“冤大头”为其买单的。四川眉山市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某某更是奇葩,先是找自己的亲弟弟顶包,被识破后,又找来单位当救兵。总而言之,就是不想承担责任,笔者不禁要问,我们的官员究竟是怎么了,为何连这点担当都没有呢? 办公室副主任撞死路人,缘何单位急于出来“护犊子”上述单位“挠痒痒”式的问责和对问题官员的追究,为肇事者戴上一顶“保护伞”。分析其原因,首先“自己人”出事当然是要拉一把的。其次是下属出现问题地方领导干部难逃管理之责,请求“低调处理”、“息事宁人”的背后实际上是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自保心态”。无论是“保他人”还是“保自己”折射出的都是目前存在我们干部队伍中“官官相护”的不正之风,“官官相护”之风如果蔓延开来只能是伤政更伤民。 我们不否认纯洁的同事感情但更鼓励君子之交淡如水,公务员出现问题更要秉公办事,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不清除肌体里的毒瘤,怎能获得健康的身体。如果撞死了人都不用负刑事责任,那以后官员岂不是可以随意杀人放火?这岂不是违背了严肃党纪政纪的初衷? 郑某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自身的形象,也给公领域抹了黑,公务人员不是流氓混混,勇于承担责任本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更何况是公务人员呢,相信这样的官员在为民解决困难上,也是个不敢担当的领导。一些地方又何必对其网开一面,甚至令人有公权“护犊子”之诟指? 笔者希望,我们的领导干部能够多一点担当,多一点责任感。政府部门更要对此类事件严惩不贷,决不能有“护犊子“的心理,这种包庇的作为只会助纣为虐,让百姓失望,让政府失去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