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原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涉嫌受贿一案,前日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审。张庆云归案后,主动退赃90万元,但最终被指控收受贿赂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此后张庆云多退的赃款又被返还给张本人,目前已返30万元。不过,深圳市检察院8日回应称,此系检察官口误,误将“19万”说成了“90万”。 常言道“哑巴吃汤圆,心中有数”。 一则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原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涉嫌受贿一案,把民众的视线全都聚焦到了数学问题上。主动退赃90万元,又被返还给涉案者30万元。不免让民众心生诧异,多拿钱出来退赃用以何在?为了减刑从轻处罚?不想牵连更多的人,一人买单?或许还有更多的钱没有交出来,先用这个来堵住我们办案人员的嘴,不要在往下深究,已经是坦白从宽到最低限。退回30万元呢?不全是体现法律的尊严公平、公正、公开吧。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审查不够到位、深挖乏力;为所谓的检察官口误,误将“19万”说成了“90万”找个借口、台阶要多些。“退赃90万返30万”是谁在为隐形腐败“撑腰”? 能够“贪少退多”,着实看到了涉案者所谓的“悔改”之心。但同时也掌掴了我们案件审理者,只要查不到、没证据、不交代,就算交出来也会拿回去。本案其实就算不用“拍脑袋”都能想到,一个人无论怎么坦白,怎么交代都不会傻到拿出自己的积蓄当赃款“吐”出来,更何况“吐”得越多后果不可能越好,反而让自己落得交代不实。因此就算退还30万,也因该有足够的证据和张庆云交代相比对,看谁说了假话?口误“19”和“90”没有站得住脚的理由。这样的“数学题”和“逻辑思维”会掺杂太多不定因素。 随着反腐工作的不断深入,“老虎”纷纷落马,“苍蝇”被拍死。张庆云的主动坦白自己罪责,而且能把调查到的金额超出的部分交代出来,足以证明在形势紧急之下,贪官们如惊弓之鸟,收网之鱼。法院“返还“30万元,仓促结案。无论何种理由都是工作上的疏漏。这样的不清不楚、含含糊糊,难免让民众对公信力的质疑。认为我们的办案还给张庆云留有死角;我们司法层序存在漏洞。这样的做法是不想“拔出萝卜带出泥”,给某些人留有全身而退的机会。 惩治违法犯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基本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也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具体的案件情况出发,强调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无可厚非。法院“返还“30万元,看起来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证据不足予以退还。试问“谁举证”既然是自己交代,那就该谁举证?谁的做法扰乱了司法公正? 惩治贪污腐败,不能放过一个,但也不能错抓一人。愿本案的处理不要再纠结到“19”和“90”、退还是不该退上,而是要进一步的矫正案件的不当,弄清来龙去脉,还当法院和当事人一个清白的说法,让民众看到真相。(文/鱼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