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证处多收了市民冯志波先生1450元公证费,经冯先生向广州市物价局举报,多收款项被广州物价局责令退回。但公证处给其寄来“红头文件”,要其亲自去领取退费。冯先生认为,多收款原本就是对方的错,不应该自己前去领取。他灵机一动,也给公证处寄去一份个人名义的“红头文件”,要求对方送款上门。7日,“红头文件”寄出,8日,多收款项收到。(《新京报》) 冯志波先生用“个人红头文件”讨要司法机构多收公证费的做法,四两拨千斤,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像一出讽刺剧,幽默搞笑,令人莞尔。 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冯先生有两点值得点赞:其一,面对司法机构的多收费,没有忍了认了,而是果断向广州市物价局举报,得到支持,公证处“被责令退回”;其二,面对公证处要其亲自去领取退费的“红头文件”,没有屁颠颠儿上门,也制作了“个人红头文件”,在文件最后一段还注明,“如收此函件三个工作日内未根据上述方式退款,本人将视为拒绝退款,届时本人将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追讨”!从而化被动为主动,出奇制胜。 在冯先生寄去“个人红头文件”后,广州公证处为什么会前倨后恭,主动把款还给冯先生呢?其中也有两点值得总结:第一,他们多收1450元公证费,有错在先,并已经得到广州物价局的纠正;第二,对于应该退还的多收费,非但不是主动退回,还以“红头文件”这么招摇的方式向冯先生下达最后通牒,不仅凸显权力傲慢,而且涉嫌违法。可以肯定,如果再一意孤行下去,其势必顶风臭千里,给自己造成更大的被动,尤其是在法制日益健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 由冯先生的“自制红头文件”讨费,不由让人想起另一件趣事:长沙市民给违停警车贴“违法告知单”。 去年1月3日,湖南长沙一名网友在路边拍下了一张不寻常的照片——一位长沙巿民给“湘A2901警”警车贴的“违法告知单”。这名网友回忆说,当天下午7时左右,他同朋友经过长沙市加州阳光小区的谷园路。有一辆警车停靠路边,旁边竖立有禁停标志。走上前一看,车上贴了一张模仿交管部门罚单格式、完全手写的罚单。他们觉得很好玩,于是用手机拍了下来传到微博上。 没料到此事迅速引来一片热议。长沙市公安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当即要求警务督察部门进行调查。1月5日,该局对违规使用“湘A2901警”警车的民警予以行政记过的纪律处分。 从“自制红头文件”为自己讨费,到给警车“贴罚单”治公权违章,这两件事情以及更多类似的事件都说明,人们的维权意识在提高,社会的法制观念在增强,权力霸道傲慢的事情还会有,但是正慢慢被终结。尤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对侵权之事依法叫板,对每一个公民来说,是最好的维权路径。http://news.sina.com.cn/s/2014-08-08/193430655194.shtml http://news.nen.com.cn/system/2013/01/06/01018900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