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女贼房云云,和两名副厅级官员有了瓜葛。今年5月,她在合肥两次入室盗窃,偷了价值200多万的财物,两名受害者分别供职于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浪新闻) 小偷先是盗走贪官的腐败“成果”,最终在小偷落网的同时,也导致贪官落马。从这个意义上讲,小偷俨然成了抓贪能手、反腐功臣。出现这种“反常”现象,想必会让当地的反腐机构及有关领导干部颜面尽失——为何他们的反腐工作,以及对官员的监管,还不如小偷。 家里为啥放这么多值钱财物?我的推测是,领导打算访贫问苦送温暖,说不定还要匿名向红十字会或希望工程捐款,而不是干那些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的龌龊勾当。女贼偷出来的“好领导”,真的是意外吗? 贪官最怕意外,现实生活却充满了太多的“意外”,这些“意外”又往往会让贪官们原形毕露。近年来,被一些“意外”事件牵出来的贪官不计其数,比小偷“偷”出贪官更耐人寻味。频频发生小偷“偷”出贪官之类的“意外”事件,折射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用、管理干部问题上的确存在“失察”的责任;由此也可以看出,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多难。 小偷“偷”出贪官固然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但却给反腐倡廉工作敲响了一记警钟。毕竟“意外收获”的背后,凸显的是我们的反腐机制存在疏漏,技术侦查手段不够先进,反腐机关的监督者缺少一双“火眼金睛”。也正因为如此,现实里才有少数腐化堕落、贪欲难填、貌似清正廉洁的贪官,仍旧安然无恙、逍遥快活,乃至官场得意、带病提拔、边腐边升。 为此,笔者建议,在对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查处的同时,应启动“失察”问责机制,对选人用人管人失察失误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以此“倒逼”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管好身边的官员。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不核查或不认真核查,使违法违纪的官员成为漏网之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