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永新派出所原所长刘伟东,面对赌场老板的关照请求爽快应承。该老板事后送给刘伟东保护费33万元,全被他照单全收,事发后,刘伟东一审被判刑5年6个月。(7月17日 《新快报》) 相对于东莞两名公安分局局长因充当涉黄保护伞而言,增城市永新派出所原所长刘伟东充当赌场的保护伞也实属是“小巫见大巫”了。但不论是充当涉黄保护伞还是赌场保护伞,这都是权力的滥用,都是在挟公权以谋私利,这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更是违反了党纪国法。 正所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特别是在当前党中央惩腐治贪的高压态势下,无论是谁,职位多高,只要违反党纪国法都将被查处。虽然,此次这名派出所长在充当其保护伞,并收取保护费33万元后主动投案自首,但其徇私枉法、受贿等恶劣行径却是不争的事实。这正是:所长充当赌场保护伞,投案自首亦枉然! 众所周知,作为公安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以及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辖区的治安环境。然而,该名派出所长却以“约定赌场开一天收一万”充当起了赌场的保护伞。如此包庇他人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惩处也就在法理之中了。 当然,该名派出所长的投案自首,不仅表明了当前党中央“打虎拍蝇”所起到的震慑实效,也再一次以鲜活的反面教材给广大公安干警以警示、教育,更是再次敲响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安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之警钟。 所以,不论是公安部门的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警,不仅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永葆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更要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永远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坚强捍卫者,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