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潮军因用铁镐打死村长侯志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8年。而96名村民于今年,联名上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释放郑潮军,理由是,侯志强主动到郑家寻衅滋事,郑家是正当防卫。村民们,包括侯志强曾经的同伴都说,“侯志强是个恶人,我们都怕他。”(新京报 7月14日) 96位村民联名上书要求释放用铁镐打死“村霸”侯志强的郑潮军,可能有人不会理解,杀人者理应受到法律的惩治,缘何要对其施以同情的目光格外开恩呢?那是因为郑潮军杀死的不死别人,是赫赫有名的 “村霸”侯志强,在村民眼里侯志强是死有余辜,郑潮军只不过是为民除害而已,因此当地群众更多的是有感激之意。在笔者看来,“村霸”固然可恶,杀人者也难逃责任,但这到底是谁的悲哀,是法律的悲哀、基层管理制度的缺失呢还是“村霸”的自食其果,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说“村霸” 侯志强是携带“暴力基因”出生的一点都不夸张,他的三叔酒后捅死了他的父亲,没多久五叔也因屡次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刑11年,如此的“背景”,让他习惯以武力解决问题、用武力索取自己想要的任何东西。但让笔者与公众不解的是这位在监狱、出狱、犯罪再进监狱中度过”的“村霸”,怎么摇身一变为“入党积极分子”更讽刺的是全票当选成了一村之长,想必当选的背后镇政府是难辞其咎吧。 在明知道“村霸”是“拳票当选”的情况下,镇政府官员居然号称 “这也代表了村民的呼声嘛,得人心。”再有就是镇里要求上报两名入党积极分子时,明确要求限制在村干部中,而还不是党员的村干部中,就只有侯志强等两人作为唯一人选,这又是为什么?是否是因为他不时给镇政府官员送些礼物,一经常跟他们一起吃吃喝喝,满足他们手与嘴的贪欲,政府变对“村霸”的为非作歹视而不见,更甚者有时会和他同流合污。由此可见,村民打死“村霸”更多的是我们基层管理制度缺失的悲哀。 笔者认为,对于杀人者应该予以从轻的法律制裁,更多的对应该对村民加强普法教育与引导,让他们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基层法制建立,让如此“村霸”无处嚣张,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