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贿和介绍贿赂,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薄玉龙被免职,两年后,又被重新起用为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消息一经媒体曝光,立即引起关注。“让涉腐的人干反腐的活儿,这玩的是哪一出?”“行贿了还能当反腐官员,这也太荒唐了!”一时间,网友纷纷质疑。(7月11日《中国青年报》) 对公众而言,一个问题官员“带病复出”的恶果远胜过一个问题官员被及时追责的成果。而且,受处分的官员要得出,得要有一个公正的程序,公开透明,给出一个令公众信服的理由。 当然,从目前的体制来说,官员复出既不需要考试也不需要审查,只要上级使个眼色“组织”部就积极去办理,这样一来用来对“组织”追究领导干部在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监督不力、滥用职权、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失当等方面的责任的问责制就形同虚设了。 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究其根源还是在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规范、不健全,更是监督力度的不足,才让那些免职官员走上“捷径”,更是给反腐罩上了一层阴影,因此,继续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准入机制,严把用人关。 当前,重要的不是讨论官员能否复出,而是要出台一套完备有效的官员复出机制,一个透明科学的复出体系,要加强去职官员的跟踪考核与审查,特别是公示征询公众的意见,让官员复出得到公众的认可。(文/季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