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柳江县湘桂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窝案”中,多起案件采取“种房套取补贴”形式。每平方米违法建筑,成本仅需几百元,拆迁时却可能套取几千元赔偿款。原本是工业用地却按住宅用地补偿,因土地性质不同,3800多万国有资产被侵吞。在湘桂铁路扩能改造项目中,公职人员与被征收户内外勾结骗取高额补偿款,涉案金额近5000万元涉案人员24人,其中公职人员17人。(7月10日《央视网新闻》) 这并非个案,近年来,只要重点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的地方,都存在这种现象。而一些手握国家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分配权的征地拆迁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法审核,通过让一些被征收户伪造材料等方式,大肆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涉案金额动辄数十万元甚至数千万元,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出于巨大赔偿款诱惑,一些“公司化”运作的“种房”专业户与村民“利益捆绑”“几乎是一夜之间就‘种’上了一批房子,手法相当‘专业’。 负责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因熟悉征地拆迁政策,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被拆迁户、拆迁公司伪造违规加层房屋,重新装修房屋、违规抢建房屋、改变房屋土地性质和用途等一整套手续完整的材料,对被拆迁户、拆迁公司伪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内部审核把关流于形式。 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遏制征地拆迁的腐败“温床”,亟须对征地拆迁的过程公开化和运作透明化。征地拆迁应逐步完善完备土地价格、安置办法、补偿价格标准、享受安置房条件、拆迁裁决等规定,制定出执行补偿标准统一、内容详实、可操作强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征地拆迁领域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和拆迁操作规程,实现制度建设系统化、操作规范化,堵塞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严格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并进行公示,保证透明化的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