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在未通知被告人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该县荆州乡五村民两年至三年的有期徒刑。因为一年前包括他们在内的数百村民“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缘以“乡长作秀”,官员通过媒介宣传乡政府通过“人工增雨、发放100多台抽水机”来缓解旱情,村民却滴雨未见,也不见抽水机来,由此演变成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讨要说法的事件。 一方面,官员敢于通过公众媒介“作秀”,是否真有“作秀”底气?是否上级政府部门已拨抗旱经费和设备在层层落实中打了“折扣”?是否在经费和设备下发过程中被村社干部中饱私囊?导致该官员在谈及抗旱事件上“躺枪”。因此,相关部门应“疏通”官民沟通渠道,接受村民的“质问”,全面收集、了解情况,将真相告知于众,让真正的失职渎职主体接受评判,避免事态扩大化。 另一方面,作为当地政府的主政官员,实事求是是基本,为民谋利是职责。拿群众切身利益来“作秀”必然会招致群众的抵抗、引起民愤,群众希望和政府职能要求是以“行动”为群众解疑,而不是以“形式”让群众起疑。而杜绝官员“作秀”,就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吹牛皮、说大话是官员中存在的客观现象,把政策落实在嘴上,把措施落实在纸上,这是官员在价值观上的错位,必须从主观上转变到求真务实上来;杜绝官员“作秀”,就要向制度要约束力,严格细化干部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让官员不敢“作秀”、不能“作秀”;杜绝官员“作秀”,就要请群众当“监督员”,官员做得对不对、好不好,请群众来监督、评判,让官员行为在与群众的“互动”中越来越“亲民”。 官员“作秀”成为了一起“冲击国家机关”事件的导火索,也引出了政府行为在实际执行中“有为”与“不为”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