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7日11时许,104国道永嘉桥下镇六岙村大桥东路106号附近,一辆水泥搅拌车行驶中方向突然右偏,撞上一辆摩托车及在路边玩耍的三岁小男孩,造成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男孩经抢救无效死亡。值得注意的是,协警到达事故现场面带微笑的拉起警戒线,对此网友怒斥:“有那么好笑吗?”(6月9日 中国江苏网) 正如我们痛恨“表哥”杨达才在特大车祸现场“面露微笑”时一样,我们也不能容忍协警在夺取两条人命的车祸面前的“一笑倾城”。虽然车祸的严重性没有可比性,但是在惨案面前露出的“灿烂笑容”并没有区别,这不仅是一种没有同情心的表现,更是对“生命”的亵渎。所以网友的怒斥,舆论的批判并不是“上纲上线”,反而是敬畏生命的一种正能量的表现。 这里需要说明,协警虽有一定的执法权力,但它仍属“体制外”的临时人员,与其他部门单位的“临时工”身份一样。而在这个“临时工”名声每况愈下的年代。人们虽不屑于机关单位遇事就用“临时工”做挡箭牌的行为,但是一些“临时工”的素质的确令公众堪忧。 该新闻中协警面对惨案时面带微笑,让公众怀疑这是协警本性的自然流露。面对质疑,也许可以用一不留神,神情上有些放松来解释,但无论什么解释在两个逝去的生命面前都显得过于苍白无力。这样不合时宜的“微笑”,是没有将自己的位置摆端正的表现,完全是作为一个围观路人的心态来处理案件,况且一般的路人都不会在惨案面前如此表现。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位协警的素质的确不怎么高。而如此微笑似乎也再次拷问“临时工”的素质。 临时工的出现是在国家提出要从严管理和控制行政编制,压缩行政开支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它的出现即解决了一些机关单位在人员的使用上捉襟见肘的窘迫,又有效规避了政策,还实现了有人可用。比如协警的大量招聘,的确充实了交警队伍,缓解了由于人手不够带来的交通管理的压力。但正如该新闻一样,协警在车祸现场的灿烂笑容,又成为了和谐社会不和谐的因素,更为我们交警队伍带来了负面影响。 由此观之,作为协警以及其他类别的临时工来说,一定要转变观念,话说“既来之则安之”,既然选择了临时工这一工作,就要拿正式工一样的要求来约束自己,要增强自身的归宿感,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与单位的形象挂钩。切忌,不要认为自己是临时人员,就可以漠视规章制度,不要认为自己作为正式人员的协助者,就可以不注重执法形象,不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话已至此,不只是临时人员要注意言行举止,我们广大的在职党员干部也一样要注重这些。就像“表哥”杨达才一样,他可不是什么“临时工”,更不是一般干部。笔者希望,作为政府单位的工作者,无论是什么身份,在面对惨案时,都不要谈笑风生。因为那是对逝者的尊重,更是对生命的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