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这份文件强调。(搜狐新闻)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是预防腐败的利器。目前大多数地方和部门依然处在只申报不公开的阶段,官员财产申报多为组织内部掌握锁在档案柜里,很少向社会公开,公众只能“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能接受群众的监督,真正发挥出成效才是群众最期待的。国家有将腐败一反到底的决心,而公开官员财产有利于从源头进行反腐,财产申报制度的深入落实也必须下决心,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陕西省委《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涵盖的申报对象是“确定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将晋升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纳入规定,并扩大申报对象范围,逐步推行财产公开制度,能使公务员的合理以及不合理的各种行为被曝光在“阳光”下,就为干部戴上了“紧箍咒”,涂上了防腐剂,有利于树立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是防治贪污腐败,倡导廉洁高效政府的有利措施。让干部权力和财产收入都能接受群众的监督,从源头上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反腐败倡廉建设才能取得实效。 官员财产公开是检验真假反腐的试金石。不打折扣的官员财产公开才能真正成为阳光反腐的杀手锏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就应该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不能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官员财产申报的落实,既要求制度的严谨、全面,又要求官员的实事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