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某地医疗卫生系统,提起倪某几乎无人不知。1999年,39岁的倪某升任某医院副院长。升任领导岗位后,他暗中和建筑商、医疗器械代理商进行权钱交易。至2012年案发,13年间,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8.2万元、美元6000元、港币1万元,并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销售医疗产品、支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1月28日,新华网) 走上仕途之前,倪某曾是当地麻醉学科学术带头人。据公开资料显示,倪某出身于杏林世家,其父曾是位名医,母亲也是一位医护工作者。1978年,倪某参军入伍后,被部队送到地方医科学校深造,后转业到某医院麻醉科工作。凭借业务专长,他很快成为当地麻醉学科学术带头人,以及扬州市中青年医疗专家组成员。 学术上的成长也带动了职位上的升迁。1998年6月,倪某被任命为医院的院长助理;1999年5月,被提拔为副院长,分管基建、大型医疗设备及耗材采购等后勤行政管理工作。令人没想到,正是这样的安排,让倪某的人生驶入了另一条岔道。促使这一转折的,除了自己心态的变化外,“朋友”老王“功不可没”。 就是这样一个曾经的麻醉学科学术带头人、扬州市中青年医疗专家组成员、人人艳羡的著名医院副院长,一个曾经异常风光的高级官员。最终,还是逃不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腐败“怪圈”。也许,红极一时的他,正应了一句古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倪某的贪欲逐渐膨胀,最终撑破表面的伪装。2012年6月,当地纪委从人民来信中发现倪某涉嫌受贿罪的线索,遂展开调查。 2013年4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经查,1999年春节前至2012年春节前,倪某在担任医院院长助理、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8.2万元、美元6000元、港币1万元,并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销售医疗产品、支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案发后,倪某退出赃款34万余元。 诚然,在经济社会中,充分利用资源乃是理性经济人的本能。而倪某作为扬州医院副院长,并且其还是当地麻醉学科学术带头人,以及扬州市中青年医疗专家组成员,围绕在这样的“光环”下的他理应充分利用自己的职业优势治病救人、为人民谋福利,但他却没用这样做。他做的仅仅是把自己的权力当做“权钱交易”的资源,为自己谋利益,最终因为没能管住自己的手而步入深渊。试问,为何倪某的这一系列腐败行为能够顺利实现?究其原因,还是相关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耀眼的光环、辉煌的政绩往往成为贪官们无形的“保护膜”。不可否认,倪某作为当地麻醉学科学术带头人,以及扬州市中青年医疗专家组成员,也是有能力有魄力的领导者,他也曾用自已的聪明智慧与实干的精神为医疗事业的发展挥洒过热情和汗水,以卓越的政绩书写灿烂的人生,获取百姓的信赖与好口碑,并一步步迈向权力的高峰。他本该平遥直上,步步高升,但却最终因权力大了、监督少了、荣誉多了,终于走向了贪腐之路。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狐狸总有露出尾巴的那一天,不管你涉嫌多大的经济问题,势必会为自已的腐败行为付出代价。 笔者认为,官员的腐败诚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对腐败行为的漠视以及纵容,在严刹“四风”的档口,各相关单位还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对置若罔闻者,必须从严处理,方能彰显纪律的不容践踏,才能树立纪律的权威。要真正把权力关进度的“牢笼”,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