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宁明县通报3起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典型案件,其中,宁明县城中镇人大副主席王某结婚后仍长期与他人保持两性关系而被免职,另有多名公职人员因违规使用公车、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处分。(6月5日《新华网》) 近日,宁明县城中镇人大副主席王某结婚后仍长期与他人保持两性关系而被免职,再次将公职人员推向道德的风口浪尖。作与已婚男女有不正当关系就是违背法律,更是影响着别人的家庭,长期保持两性关系更是罪加一等,这都是社会不能容忍的,更何况是一位干部。作为有妇之夫,与她人发生性关系,即为“夫德”沦丧;作为党政官员,奸淫女职员,即为“官德”沦丧。这位人大主席不但淡漠了宗旨意识、退去了先进本色,甚至也泯灭了人性,把“为人民服务”的誓言替换成“为下半身服务”。 在当今社会,官员养情妇、包二奶现象早已屡见不鲜。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形象的描绘出当前一些官员的生活作风。而从一些落马贪官劣迹来看,十个有九个都会有情妇在身,最终东窗事发被送入牢房。这位王某仍然不吸取教训,等待他的不是被举报又会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仅如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还规定,包养情人的要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面对禁令,笔者不禁想问,官员遭遇“婚外性行为”闹剧为何屡禁不止? 寻根究底,首当其冲的便应是个别领导干部作风不正、官德沦丧。某些领导干部在鲜花和掌声中里迷失了自我,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却不为人民服务,把自己原本即有限的精力都放在了不该放的花天酒地里,寻欢作乐中。而最终,则只能落得“前色后继”的“栽倒在石榴裙下”结局,以致遭到群众举报后以身败名裂惨淡收场。官员明知权力取之于民,亦理当用之于民,却“色令智昏”将为民观念抛诸脑后,忘乎所以的沉醉于美人怀、温柔乡,一门心思的养情妇、忙偷情,如此这般折射的显然便是官德缺失。 笔者认为,这样的桃色丑闻层出不穷,尴尬的不仅是干部自己,而是整个公务员队伍。脸红的也绝不仅仅是有情妇的官员。这背后真正折射的是在对干部的教育上还需加大力度,在对干部的监督上还需下工夫。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官德修养,帮助官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潮影响,管住“蠢蠢欲动”私欲自是理所当然。但与此同时也不应忽略对官员日常举止表现的监督,一旦发现“危险”苗头即应及时为其敲警钟,以防其误入歧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