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武汉市有关部门公开承诺,除涉密单位外,所有部门应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昨日,武汉市治庸问责办公开近期抽查结果,部分新城区“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不完整。(6月3日,凤凰 ) 其实,所谓的“三公”经费,即人们俗称的“因公出国”、“公务车”和“公款招待”三项经费。但是,对于本该公开的“三公”经费,仍然有部分单位“犹抱琵琶半遮面”。 不得不说,官方对于“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虽然加大,但“三公”预算未做经济分类,使民众难以直观了解、监督政府在包括人头工资、奖金、补贴等项目上如何花钱。 而且,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大力提倡晒“三公”,三公经费公开的做法总体还是受到群众认可的,但个别地方的落实、监管任然不到位,引起了群众的猜疑。 据督查组发现,新城区中东西湖区公开情况最好,但其它区公开情况则参差不齐。如汉南区政府已在网上进行了公示,但点击区属部门具体公示内容后,发现59个部门中,目前仅有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17个部门有公示内容,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42个部门均显示空白。黄陂区政府网站没有在显著位置公示“三公”经费预决算相关内容。新洲区政府网站没有在显著位置公示“三公”经费预决算相关内容,但首页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上有一行小字:“‘三公’经费预决算相关内容”,基本上无法点击查看相关内容。 其实,公开“三公”经费要把握合法、合理的“度”,关键在于制度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经费目的是防止假公济私,“明确了花钱的规则,公开了花钱的过程(票据),公布花费结果”必须加强。 笔者认为,不管是转职能控“三公”也好,强服务刹“四风”也罢,宗旨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且不能只是一阵风,必须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同时,各级相关部门还得在经费公开方面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弥补其中存在的不足,真正把政府部门的“三公消费”置于阳光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而不是一味公开“欲盖弥彰”的“零”经费,真正迎得群众的“零质疑”才是真。(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