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四川自贡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深入基层,通过院坝会、恳谈会等方式面对面了解民情收集民意。4月,自贡对收集到的301条意见建议分类进行交办,并对31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立项。截至目前,31个立项问题的解决方案已拟定,明确了任务、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单位等。领办市领导将开展经常性督查,每月追踪“项目”进度。所有立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通过“建账”、“晒账”、“销账”的方式实行跟踪管理,对解决完成的问题,组织相关群众评议“验收”,对群众评议不过关的要“回炉”,并将整改工作纳入相关责任单位目标考核。(四川日报5月30日讯) 群众在评议中表达出的利益诉求和公共事务管理意愿,是党和政府民主决策的形成依据,实施决策的成效又在新一轮群众评议中再次接受群众的评判。领导干部是否真心实意的为群众服务,是在搞政绩工程还是惠民工程,是在为群众的根本利益劳碌还是在为自身利益奔走,群众最有发言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群众评议”来“验收”问题整改成效,让领导干部接受来自群众的评判,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心,促使其工作重心始终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这一立足点上,从而确保问题整改最终取得群众真正满意的实效。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利益是“群众评议”的最终目的。党员、干部真改假改、态度是冷是热,群众感知最真切、体会最深刻,也最有发言权和裁判权。只有把整改的内容和措施真正落实在行动上,让群众看到变化、表示认可,才是真整改、真落实。为了切实解决群众的“难心事”、“烦心事”、“闹心事”, 四川自贡市坚持即知即改、开门搞活动和各级群众评议的原则,领导干部深入基层,通过院坝会、恳谈会等方式面对面了解民情收集民意,以解决民忧、维护民利为导向,对收集到的问题限期整改,真正做到从群众最关注、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并组织群众对整改效果进行评议“验收”,对群众评议不过关的进行“回炉”,并将整改工作纳入相关责任单位目标考核。笔者认为,自贡市把整改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把问题整改成效的“验收权”交给群众,以群众满意作为整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了做到边学边改,立说立改,能改即改,确保问题整改取得了群众满意的效果。 实践证明,把问题整改成效的“验收权”交给群众,是提升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水平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有利于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密切干群血肉联系。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这种经常化、制度化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发现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加充分地发挥评议活动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更直接地搜集来自群众的意见,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改进服务提供新的坐标,促使党员干部干有目标,改有方向。同时,通过“群众评议”来对问题整改成效进行验收,把群众的意见作为整改成效的镜子,把群众的评判作为前进的动力,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整改效果与基层群众期盼的差距,最终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顾一娴/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