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新京报一篇名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稳居”第三》的文章,报道了中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共处分1.19万人,其中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处分1300人,占10.9%。去年9月至今,在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类型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案发率”稳居第三。(新京报5月29日)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仅次于“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和“公款大吃大喝”,位居第三,并且各月数据基本持平,案发数量未出现明显下降趋势。为何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仍未取得显著效果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有些人认为礼尚往来很正常,打着“崇尚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旗号,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沟通情感增进友谊的一种方式。实际上并未真正转变一些“落后”的思想观念,在宴请宾客的时候大摆排场、大吃大喝,浪费现象极其严重,营造了一种极度消费的社会风气。有些人认为菜品不丰盛没有面子、饭菜吃光了就是没有招待好客人、烟酒低档了显得寒碜,“爱面子”的思想根深蒂固。有些人认为自己没那么倒霉,不一定会被发现,认为自己把地点安排的隐蔽点就可以逃过纪律的“法眼”。甚至有一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分批次请客、换地点摆宴,自认为天衣无缝。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全国各省五花八门的“限令”不统一,有的是限制桌数、有的是限制人数、有的是限制礼金等等,不一样的规定就意味着不一样的“待遇”,可能同样的行为却得到不一样的处理,这样是否“公平”,值得我们思考。 在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以来,要求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而具体怎么算“大操大办”,却没有详细规定,这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则,杜绝“擦边球”现象。不管多么完备的规定,也需要一定的监督机制,只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逗硬执行,才能有效遏制不良风气。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重视和监督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