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黄小虎在淮南市中级法院受审,检方指控黄小虎涉嫌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四宗罪,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针对数项指控,黄小虎辩称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曾一度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我是个严谨的人,很少计较个人得失”,由于长期身居要职,当初要真的想贪远不止这个数。面对审判,他在承认自己犯下重罪的同时,希望得到从轻量刑。法庭未当庭宣判。(5月30日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如果说文化层次较低或文盲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贪污腐败的话,可能还能够让人理解。但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贪污腐败是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这不仅令人震惊,更是让人不可思议了。正如此次这名被送上受审席的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黄小虎,作为一名曾在蚌埠市外经贸委、滁州国企等地任过主要领导的国家工作人员,在面对这无可争议的贪腐罪行面前,其竟然辩称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还一度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 事实上,无论是贪污腐败的高官到以权谋私的企业高管,还是贪污行贿受贿的基层公务员,在法庭的内外最常听到的话语就是“法律意识淡薄”。如商务部原副部长专职秘书吴功阳在庭审中所说的“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广州供电局原副局长罗真海在庭审时表示“缺乏法律意识”,以及此次这名“法律意识淡薄”的董事长等。从而让“法盲”这一个帽子既是贪污腐败分子“扮无辜”的抢手货,更是不少人分析犯罪根源时总结的“经典”结论。 然而,在被拉下马的“老虎”、“苍蝇”中,并没人是文盲,且大多数都接受过高等教育,暂且不说去专门学法,就是在各种大会小会上、观看的影视作品中,耳濡目染也会懂得贪污受贿是触犯党纪国法的,而且每年因贪污腐败而被查处的大小官员更是以案说法的好教材,更不用说恐怕连幼儿园的孩子也会说“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口号。所以,那些有文化、有政治学习机会的官员又怎么会是“法律意识淡薄”呢? 很显然,造成贪官“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不在于他们没有认真地学法,也不在于他们真的不懂法,而是因为其官本位的特权思想在作祟,尤其是“权大于法”在他们的思想深处根深蒂固,更是在权力的庇护下的明知故犯。试问,这么高级别的公务员还是“法律意识淡薄”并因此轻判决的话,那普通群众在犯罪时是不是就可以更加理直气壮的说“法律意识淡薄”而要求无罪判决呢? 所以,“法律意识淡薄”并非是官员的贪腐借口。特别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对法制的如此淡漠不顾,对职权的歪曲和对贪欲的纵容,不能不可原谅,更应加以严惩!当然,在对这些官员进行查处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还在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更要加强查处,对违纪违规都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处,绝不护短、决不手软,从而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真正做到“不让有问题的心存侥幸,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