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观众反映,山阳县磨沟里村委会一给村里修路为由,强行要求村民每人交400元捐款,而且告知村民谁不交的话,村委会将自行以村民的名义贷款,而且贷款利息高的出奇,甚至远远超出了普通意义上的高利贷。(5月29日 新华网) “要致富,先修路”,特别是对偏远地区的老百姓来说,尤为重要,只要交通方便了,畅通了,一方百姓就受益无穷。而村委会作为偏远地区面对群众的党和政府的代言人,在修路问题上自然该承担领头作用,发挥先锋作用、堡垒作用,为村民修一条为民路、富民路。然而,同样是修路,山阳县磨沟里村委会却以给村里修路为由,强行要求村民每人交400元捐款,若谁不交,村委会将自行以村民的名义贷款,而且还是高利息贷款。 根据记者的算帐,发现这个利息高的吓人,若有村民不交这400块钱,一年下来仅利息就是292块钱,利率高达73%。而且还有规定,凡是不交捐款的村民村上将收回村民的承包地、承包山。而且对不交捐款者,村上不能办理任何手续。高利贷本是民间借贷而来的关系,却堂而皇之地登上了村委会的公告。修路是好事,但为了修路强收百姓的钱,还要扣上高利贷的帽子,这样的村委会实属不该。 再者,高利贷背后必有利益关系,村委会对村民集资修路提出了高利贷,那不就证明了村委会有渠道发放高利贷吗?收得高利息是不是也得给某些村干部返一点呢?笔者以为,修路本是造福百姓的好事,但磨沟里村委会在修路的集资方案出台高利贷等霸王条款,背后可能是存在利益链条,将一条致富路变成了少数人的致富路,倘若这样,这样的路修得富己不富民,那岂不是坏了大事。 修路本来就是惠民的好事,但强征收村民的钱且征收高额的利息来修路就难以和惠民挂钩了,这样的行为实在是伤了民心,不利于基层公信力的建立。要想真心修成一条致富路,如磨沟里村委会这般显然难以得到民意的拥护,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如实贯彻中央精神,践行好群众路线,考虑群众的实际情况,在综合民意、集思广益的基础上,问计于民,才是解决好修路资金的根本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