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省纪委三湘风纪网公布了邵阳双清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晖公车私用等问题处理情况。邵阳纪委给予刘晖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双清区委将其免职。刘晖丈夫邵阳中院副院长吴纲要,也因参与公车私用且对妻子教育管理不严等,被给予处分。(新华网) 女干部公车私用,还打伤举报人,这样的新闻够吸引眼球。如此荒谬的行为,到底是谁允许权利如此撒野? 首先公车姓“公”不姓“私”。女干部不能将公车当成私有财产随意使用。即使是领导干部,下班时间确需用公车处理公务也应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女干部公车私用公车,其实就是干部特权思想在作祟,可大可小的特权思潮,不管是出于方便、无心之过,还是想要享受至高无上的权力,享受虚荣和光耀门楣,或者心存侥幸心理,这些都是思想认识不深、重视不高、廉洁自律意识不够的问题。 其次这位女干部竟打伤举报者,如此报复行为不可取。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位公车私用的女干部无视公车私用的禁令,被举报后,本该及时认识错误,主动整改,至少也该有所收敛,但这位女干部竟然毫无知错意识,更无悔改之意,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竟对举报她的同事进行打击报复,致使对方受伤。这是怎样的素质? 要彻底惩治干部“四风”问题,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就要从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方面入手,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加强权力约束与公开,坚持“零容忍”,加大惩处力度,从源头上铲除滋生隐形腐败地土壤,还原干部的公仆宗旨意识,促使将权力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干部只有勤政廉洁、克己奉公,踏实做事,老实做人,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才是党和人民的好干部,才会得到组织的认可和人民的爱戴。 违规使用公车本来就理亏在先,而在理亏之后又恼羞成怒,打伤同事,更是不应该。其实,事情可以更加的简单,可以更好的解决,发展到最后的结果,相信也是当前我们的一些官员干部盛气凌人,听不进去建议的真实写照。期待官员干部能够歇一歇“脾气”,放一放“架子”,低调为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