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闽清县梅城镇居民刘友健实名举报镇领导和计生干部陈邦和,挪用了社会抚养费。而证据就是,他2012年底缴纳的10.03万元社会抚养费存入的账户为镇计生工作人员私人账户,而存入后的9个月,他才收到缴费票据。(1月24日,新华网) 顾名思义,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其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一直是个敏感话题,抚养费该收多少,怎么收,收了的资金如何处置还有社会抚养费究竟该不该收等问题引来社会各界的围观。可惜的是,在很多地方,社会抚养费不仅已成一项重要的政府收入来源,而且资金去向毫不透明,甚至看似“清水衙门”的计生委,也因社会抚养费而成为一个“油水衙门”。 这不,闽清县梅城镇居民刘友健实名举报镇领导和计生干部陈邦和,挪用了10.03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这个新闻一出,迅速将该名计生干部陈邦和推向了质疑的漩涡,话题的“火苗”更是迅速燃起。 对于这笔10万多元的罚款何时上缴财政专户,陈邦和和詹玉琼都表示已记不清;罚款是11万元,刘友健为何缴交10.03万元,陈邦和说自己亦不明白;但是余下的1万多元仍会继续催缴,待全部缴齐后,开具专用财政发票。 而对于这件事,闽清县人口计生局昨日回应,这笔社会抚养费已在财政专户内,并未流失。但提供私人账户给罚款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纪律,其中是否有挪用专款,纪检部门正在调查。 据报道,中国每年的社会抚养费高达200多亿元,最后究竟都“抚养”了谁?我们不妨大胆猜测一下,如果这些钱被少数政府官员吃喝挥霍掉了,或是私存于单位的“集体小金库”里当做福利发放给单位职工,抑或是直接进了相关人员的个人腰包……笔者真的不敢再想象下去。只是,千万不能让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生政策成了一些人发财的门路。 笔者认为,只有让社会抚养费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让每一分钱都真正用在“社会抚养”上,才能不让社会抚养费成为一笔难算的“糊涂账”。惟其如此,才能让政策和制度长久取信于民,赢得理解,才能将我们的群众路线走的更宽、走的更长。(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