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案例通报”栏目13日公布了广东河南查处的3起弄虚作假用人案件。(5月13日,中国新闻网) 其中,广东查处省工商局原副巡视员张水生造假骗官案。张水生,2010年2月任省工商局副巡视员,2011年11月退休。经查,张水生任惠州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科长期间,分别找人伪造其两个儿子的学历、工作履历和档案材料,使两人以干部身份办理工作调动,其中一人调入惠州市工商局。 广东查处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姜晓梅更改年龄案。姜晓梅,2010年8月起任深圳市宝安分局宝民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经查,姜晓梅实际出生日期为1957年10月9日,1993年以来,姜晓梅先后4次更改出生日期,最终将出生日期更改为1963年10月15日。另外,姜晓梅还存在违反廉洁自律问题。2013年11月,姜晓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 不得不说,“简历造假”不仅是一个违法、违规的原则问题,更是涉及到部门形象和公信力的大事。“简历造假”现象屡有发生,暴露出了人事管理存在漏洞和法律、法规的缺失。在党中央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严刹“四风”的今天,各地必须强化问责制,对“简历造假”者和纵容者予以严惩,才能有效遏制“简历造假”现象,才能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诚然,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共产党人必须坚守的精神追求。但毋庸置疑的是,近年来,在党员干部中的一些害群之马,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他们贪图享乐、奢靡堕落,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此次通报的弄虚作假用人案件实实的在人民心口“捅了一刀”。 试问,为何那些简历造假的行为能够顺利进行?难道相关单位在选人用人之时没有翻阅过档案?没有深入的开展过调查?没有公示?要是他们的个人档案中就是这样记载的,那就涉嫌“档案造假”,要是组织部门在明知其“档案造假”而依然进行提拔任用,那就是包庇纵容。 暴露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在问题面前我们如何对待。是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还是搪塞遮掩、避重就轻、推诿敷衍? 无疑,此次通报再次提醒了相关部门,要想有效遏制干部选拔任用的腐败交易现象,关键还是需要强化各种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选人用人制度和档案管理的监督制约,唯有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的信念之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记为民务实清廉,才能保持我们党的队伍永葆本色,才能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