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邢台柏乡县君和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烟囱外排黑烟现象,向环保局举报后,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陈玉申、以及该大队三中队长吴会波、一中队长郭征华赶到现场进行执法。期间,两名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看到环保监察大队长陈玉申进入被举报企业执法,中队长郭征华不顾同事阻拦追了上去,发生争吵后对陈玉申实施拳打脚踢。(5月5日人民网) 官员“内斗”为哪般?纪委调查称,打斗起因系双方言语不和。笔者不禁好奇,双方又为何会言语不和呢?按理说,同在一个单位,抬头不见低头见,且有上下级关系,一起在外执法,理应同心协力,却拳脚相向,着实匪夷所思。 环保执法进入企业内部查看理所应当,一同执法的队员却横加阻拦,进而争吵、争斗,很难不让人觉得这里边有猫腻,有环保执法人员在为污染企业提供庇护。其实,环保部曾对该君和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随后,当地环保局发文责令其停产治理,直至通过环保验收止。而事实证明,君和化工有限公司在整改期间,环保局虽曾多次现场监察却未发现生产,事发时,却证实企业在擅自违规开工生产。 污染企业顶风违规开工,环保监察却“看不见”,甚至还有执法人员阻拦不让进企业查看,说明执法人员保护污染企业的猜想并非毫无道理。纪委在问责环保部门监督不力的同时,是否也应查处环保执法人员有无接受污染企业贿赂,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的贪腐行为。 近日,中国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保护法修订案,并将于明年开始实施。这被认为是给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后盾,被寄予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厚望。然而再好的法规,要发挥好作用,都离不开基层人员的严格落实。环保执法人员“内斗”,甚至庇护污染企业,无疑给新环保法的实施蒙上了一层阴影。 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大的权力,却也在事实上给环保部门和人员提供了更大的权力寻租空间。若环保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缺乏监管,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不过给环保部门提供了谋利的便利。环保执法人员“内斗”是一记警钟,提醒政府部门要发挥好新环保法的功能,还需配套跟进管好环保部门和人员的制度措施。(文/巴山夜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