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自河南周口鹿邑县公安局获悉,针对媒体报道“河南鹿邑男子疑因举报派出所所长被注销户口”一事,根据有关规定,经鹿邑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该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刘政诫勉谈话;决定给予时任试量派出所户籍民警李高立、陈景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试量派出所所长姜玺龙行政警告处分。(4月27日,中国新闻网) 诚然,在我国,公民参加入伍,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以及死亡和失踪人员可以被允许户口注销,然而河南鹿邑男子的户口却被“离奇”的注销了,这当中有何隐情呢? 据报道,27日晚间,鹿邑县公安局给记者发来一份《关于媒体反映“河南鹿邑男子疑因举报派出所所长被注销户口”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称,“4月26日,部分媒体刊发“河南鹿邑男子肖建鹏疑因举报派出所所长被注销户口”的报道,当地党委、政府和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实在气愤,因为举报自己,就给举报人将户口注销,这样的行为实在是不应该。 一个公民户口被注销了,就相当没有了国籍,那也不受中国法律保护了,既然户口无缘无故被注销,既然不符合法律程序,那么就是有人为的原因才会把公民的户口给注销了。 据肖建鹏所说,他看到户口注销时间是2013年1月25日,由此认为这与鹿邑城郊派出所指导员、代理所长王枫有关。从2012年9月起,他与妻子曾多次赴上级公安及纪检部门举报王枫等当地警察。那么,派出所所长利用自己的权利干了这样的事情也是有据可依的,毕竟,肖建鹏的户口被注销了是不争的事实。 据介绍,鉴于在“肖建鹏”户口补录过程中,时任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户籍民警李高立存在调查不细致、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所长姜玺龙、鹿邑县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刘政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在“肖建鹏”户口注销过程中,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时任户籍民警陈景华在注销“肖建鹏”户口后没有及时告知当事人,存在程序违规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经鹿邑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高立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陈景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姜玺龙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刘政诫勉谈话。 笔者认为,肖建鹏户口被“离奇”注销必然事出有因,还望相关部门彻查才能将真相大白于天下,否则任何的辩解都只是无谓的“挣扎”,同时再次提醒了广大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才对。(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