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今年3月1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雷昭新违规开公车参加私人聚餐,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现雷昭新已遭免职处理,成为深圳第二个公车私用被处分的干部。(3月18日 新华网) 随着去年年底全国各地勇晒“三公消费”,不难发现导致“三公消费”居高不下的一大主因就是公务用车。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由此笔者计算了一下,假设一名领导不再配车,那么一年下来大概能为国家节省了8万元。其中包括车辆折旧费2万元、司机一年工资4万元、保险及保养1~2万元。如此计算,倘若真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节约的金额数目绝对大得惊人。 然而,就是在如此轰轰烈烈禁止公务用车的势头下,却仍旧不乏“勇士”甘愿触碰“红线”,进而上演一系列开公车打高尔夫、赴私宴、办私事等等种类繁多的“公车私用”的戏码。为此,不禁引发了公众接二连三的质疑之声。 殊不知,身为国家领导干部,原本应该在第一时间对于国家的相关规定予以严格执行。可如今的事实却是,即便面对众多干部因公车私用而被处罚的惨痛教训,还继续任意妄为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由此可以看出,这样的行为不但是对国家相关规定的无视和亵渎;更加是对其本人领导干部身份的侮辱。试问,如此行走在违规边缘的领导干部又怎么能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 诚然,解决公车私用问题的根本之路在于真正意义上的进行公车改革。现如今,公车改革的号角已经吹起,所有的领导干部都是改革的参与者。所以,只有所有的参与者真正认识到公车私用的危害以及改革的必要性,才能从思想上真正的去接受,进而在行动上全面落实。也只有如此,公车私用的问题才终将不会再成为“问题”。(方飞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