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们都不敢住家里,住家里就让签字”,吕堤村的一位村干部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截至12日上午,村里仍有25户没有签订协议,而这些村民都和武学里一样,仍然离村外逃。永年县卫生局和教育局分别牵头负责吕堤和前当头的征地工作,数百人的工作组驻扎在村里,从早7点一直呆到晚9点多。除去强制手段,孩子的教育、亲属的公职也成了工作组的征地筹码。(新华网1月13日)
最近,河北省某县的一个村子里又惊现“雷剧”场景,政府公职人员竟然开着警车和救护车一同前往拆迁村,这样的齐全装备是要给房地村民一个下马威吗?是想侧面告诉村民,如果不配合拆迁的话,要么上警车,要么上救护车吗?更可笑的是,孩子的教育、亲属的公职也成了工作组的征地筹码,这不是公然跟现行的国家规定作对吗?
早在2011年中纪委就下发过通知,将重点查处“株连式”等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因为“株连式”拆迁是通过绑架亲情的丑陋方式逼人就范,既缺德下作,又目无法纪,面对这种颠覆伦理道德的强拆,公众的态度是“零容忍”。
随着各地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成了一个很敏感的词汇,因为它不仅涉及地方的发展,更与群众的利益戚戚相关。近年来,因为拆迁矛盾而引发的激烈冲突也屡见不鲜,如震惊一时“江西宜黄自焚事件”、“昆明点燃液化气事件”、“连云港父子自焚事件”,一再刺激着公众的眼球,让众多网民在哀其不幸的同时,也不停地质问着“中国式强拆”。
为何正常的拆迁总会演变成“强拆”?其实答案早在公众的心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始终是关于“赔偿”二字。为此,中央也早就作出规定,各级政府要在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同时,国土资源部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2011年,国土资源部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被认为是继2004年的《指导意见》后,国土部针对征地管理出台的最为全面的一个文件。通知中称,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其实,我们从相关规定中足以读出国家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诚意,亦可充分感受到国家“以人为本”的理念。至于河北省又会惊现准备齐全的闹剧?笔者认为这只是个别现象,这是当地政府与中央精神严重脱节的表现。是的,有些地方政府以为“天高皇帝远”,就胆大包天的明修栈道,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如此多双雪亮的眼睛在周围,这种做法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征地拆迁本是城市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也是检验政府公的公心和“手艺”的试金石,所以,政府绝对不能盲目地追求经济效益,更不能丢掉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损害群众的基本权利,危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因为百姓这个群体才是大体,群众的利益才是大局。拆迁之路,路漫漫其修远兮,各级地方政府必须有所建树,纠正拆迁的误区,让广大人民真正成为拆迁的受益者。(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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