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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彻底终结法院“提成”的“霸王条款”

时间:2014-01-14 19:20 来源: 作者:刘洛妍 点击:
  王锡武老人20年前因为经济纠纷打了几次官司,最后都胜诉了,之后他申请铁力市法院帮他强制执行,法院也把欠款执行回来了,但提成和截留的财物价值约为9.6万元。他多次找法院和纪委反映,都没有结果。京华时报记者从伊春市纪委获悉,昨天,伊春市政法委、
  王锡武老人20年前因为经济纠纷打了几次官司,最后都胜诉了,之后他申请铁力市法院帮他强制执行,法院也把欠款执行回来了,但提成和截留的财物价值约为9.6万元。他多次找法院和纪委反映,都没有结果。京华时报记者从伊春市纪委获悉,昨天,伊春市政法委、纪委和法院等部门已经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此事展开调查。(1月9日,新华网)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各法院都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基层法院,更是直接面对中国的老百姓,面对中国的法律,凸显的也是中国法律的公平、公开和正义。
  法院提成的新闻迅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质疑,舆论迅速将铁力市法院推向了质疑的漩涡,更是燃起了话题的“火苗”。
  据央视报道,1994年,铁力市的王锡武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了欠款。但法院法官在数次帮助追回钱款过程中,每次扣留钱款数额的10%作为提成。从1995年到2004年,铁力市法院共4次执行了56.8万元的财物,法院提成和截留的财物约为9.6万元。多年来,王锡武屡次找各部门反映,却没有结果。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中央更是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活动,反腐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铁力市法院帮助王锡武老人把欠款执行回来了,但提成和截留的财物价值约为9.6万元的行为实属不应该,法院作为执法部门,是否更有知法犯法的嫌疑?如此怎能取信于老百姓?
  根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拒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有效裁决文书的被申请人当事人负担。铁力市法院执行按照比例“提成”,完全就是“无中生有”,无疑是当地的“霸王条款”。
  那么,笔者甚是纳闷,既然没有规定可以收取“提成”,那么为何从1998年至今,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他多次找铁力法院和铁力市纪委等有关部门反映,都没有结果呢?这其中是否有猫腻呢?是否还有其他人充当铁力市法院的“保护伞”呢?
  从1994年至今,近20年过去了。在这些年间,王锡武的父亲和儿子病重,工厂房屋倒塌,归还欠款等都需要用钱,可法院一直没有把本不该收的钱还给王锡武。这其中又有什么阻力呢?
  这些,我们都不敢妄加推测,只是在当前深入开展反“四风”之际,还望相关部门给予可靠的说法才好。
  笔者认为,“四风”问题是一种痼疾,是我们各项建设事业的“拦路虎”,更是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若不根治,就会积重难返、后患无穷,甚至会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解决“四风”问题,关键还是“严”子当头,把思想落实为行动,树立正风肃纪、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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