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一名干部被辽宁警方上网通缉,在单位被戴上手铐抓走,最终辽宁警方承认通缉错了人,并撤销了网上的通缉信息。昨天,发布通缉信息的辽宁警方来到被错抓者的单位正式道歉,并为错抓者恢复名誉。(新华网12月23日)
初见此报道时,笔者的感受真可用“哭笑不得”来形容,如果没有记错,这应该是一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警方误抓事件。据媒体报道,半个月前,在湖南耒阳西站买票的刘丽(化名)因“涉嫌盗窃”突然被警方带走,在湖南被拘12天,又转至青海接受调查。虽然事后警方都采取了向“嫌疑人”道歉和恢复个人名誉等补救措施,但在笔者眼里,这种“雷剧”以后还是不要上演为妙,因为执法行为代表的政府行为,可容不得这样儿戏。
“我在马路上捡了五分钱,把他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从这句儿歌就足以看出,警察在人们心中的份量,也足以看出人们对警察叔叔的信任。可是现在,为何老百姓一提到警察二字就会由啧啧的称赞声变为了叹气声,从竖起大拇指变为了摇头不止。个中缘由究竟为何?笔者相信,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自从安徽两名警察面对17岁少女被狂捅10多刀也未出手以后,自从河南50岁民警酒后狂摔7个月女婴以后,自从广西民警酒后无故枪杀孕妇以后,警察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作为让更多的公众失去了安全感,如今一月内竟上演两次抓错人的闹剧,真是不得不引起公众的质疑。
无可否认,警察平日里接触最多就是罪犯,难免会吸收很多的精神垃圾,会见到很多丑恶现象,但笔者认为,要做到坚定信念、牢铸警魂,要做到入戏而不深、出淤泥而不染,才是当好一名警察的必修课。同时,大众对警察队伍的期望确实很高,因为他们的确是一支既专业性和特殊性都极强的队伍,公安的上级监管部门也应该从相关事件中吸取教训,不仅要加强队伍的思想管控,更要加强对专业素养的培训,防止此类“闹剧”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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