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利中心近期透露,将在明年年初建起深圳第一个弃婴岛。所谓弃婴岛,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设置有保温箱、排气扇、被褥,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充足的氧气。一旦有孩子放入弃婴岛,并按动了报警按钮,辖区派出所和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会立刻出动,将被抛弃到弃婴岛的孩子送入更安全的区域,同时第一时间纳入国家收养。(《南方都市报》11月25日) 建立弃婴岛,深圳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早在2011年6月,石家庄福利中心就建立了国内第一个弃婴岛,当时就备受争议:这不是变相纵容遗弃孩子吗?
要说“变相纵容遗弃孩子”,深圳即将建立的弃婴岛比石家庄的弃婴岛为弃婴的父母考虑得更周全——弃婴岛内不会安装任何摄像头或者拍照设备,连报警按钮都设置了延时。这似乎就是在告诉那些狠心抛弃孩子的父母:来吧!孩子就放心地搁在我们这儿吧,你们的行为不会被任何人发现。
从人之常情的角度说,福利机构建立弃婴岛专门收留弃婴,有帮助弃婴父母减轻负罪感之嫌,至少他们在抛弃亲生骨肉的时候,不会感觉自己在“杀人”。从法律角度说,遗弃亲生骨肉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无论如何都是应该制止并严厉惩处的。看上去,“弃婴岛”这个东西相当不靠谱,既有违天理人伦,也与现行法律相悖。
然而上述判断,均是站在对弃婴父母进行道德谴责和法律打击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如果那些无法改变被遗弃命运的婴儿自己能够作出选择,我相信,他们宁可选择被遗弃在弃婴岛上,而不是被遗弃在荒郊野外。至少,弃婴岛上有温暖的被褥,有更多活下去的希望。如果没有弃婴岛,弃婴的命运有可能是饿死、冻死,甚至被猫狗啃食。
所以这里就存在一个价值排序的问题:是谴责和打击弃婴的父母重要,还是挽救弃婴的生命重要?当然是后者。说到法律,“生命至上”是比所有成文法更高的自然法。
一些人担心弃婴岛会导致弃婴现象增多,这只是想当然。那些狠下心肠要遗弃亲生骨肉的人,他们总会想到办法扔下自己的孩子,所谓“负罪感”根本一钱不值。而石家庄的经验表明,有了弃婴岛之后,全市弃婴数量基本与往年持平,并没有因此而增多,“只是集中到一起了”。换言之,有,或者没有弃婴岛,弃婴都在那里,一个都不会少。
石家庄的经验同时还表明,建立弃婴岛之后,弃婴救助效率明显提高。在弃婴岛上发现的弃婴,经福利机构救助后,最终存活率高达70%以上,而往年丢弃在福利院附近的弃婴,存活率不足50%。如果我们承认现阶段弃婴现象无法根绝这一现实,那么让这些弃婴获得更有效率的救助,不正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吗?
设置安全岛善待弃婴与法律上禁止遗弃,两者并不矛盾。世界各国都立法反对弃婴现象,但在反弃婴的同时,发达国家多采取“安全港法案”、弃婴保护舱等人性化举措,允许父母将新生儿遗弃在指定场所或专门设施,确保弃婴得到妥善照顾。
那些对弃婴岛持怀疑态度的人,其内心深处也并不是要反对福利院救助弃婴,而是认为这样的方式无助于弃婴现象的减少。但这已经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弃婴现象成因复杂,解决起来相当棘手,涉及到法律、教育、医疗保障、消除贫困等一系列问题,不是一个小小的弃婴岛所能承担的。福利机构要做的,只是对弃婴提供竭尽所能的救助。
建立弃婴岛无论如何都是一个闪耀着人道光辉的善举,它同时昭示着,每一个孩子既是父母的孩子,也是国家的孩子,当父母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或无力承担抚养义务时,国家责任不能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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