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贵阳,观山湖区控拆违指挥部组织2500余人到金华镇上铺村空山坝,对54栋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经查实,837名学生人参与。(新京报)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堂堂大学生,没有留在课堂里认真读书,或者走出校园关心天下事,竟然被当地组织了去参与拆迁,这不仅荒唐,更涉嫌四重罪过。
首先,当地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违法建筑?如媒体报道,“对金华镇上铺村空山坝51栋7.2万平方米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一个村子竟然有51栋、平均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试想,若非有公职人员懒政、渎职,又何来如此大规模的违法建筑?更严重的是,倘若这些“违法建筑”未必真的都是违法建筑,其背后所暗藏的利益,一定是蝇营狗苟,肮脏不堪!果若此,便不仅是对村民权益的损害,更是对法治的践踏!
其次,设若真的是拆除违法建筑,当地也应该严格依法进行,即依法定程序、并由专职人员实施。课在校学生,何来参与拆迁的资格?当地如此组织学生拆迁,将学生置于冲突的第一线,当成工具,不仅是滥用职权,也是在挥霍政府的公信力,破坏基本的执政伦理!
第三,教育的本意,除了传授各种专业知识,还在于教人求真,至少当教育学生做一个真诚、正直的人。可组织学生拆迁,让学生假扮成“特警”、“保安”,这显然是在教唆学生作假。而浩浩荡荡数千人的拆迁队伍去拆迁,即使不使用暴力,如此庞大的队伍本身便是一种暴力。以大欺小,以多凌寡,这又会教给学生什么?坦白说,当地组织学生参与拆迁的行为,不仅是误人子弟,根本就是在诲淫诲盗!
第四,也该说说那些参与其中的大学生,古人云,“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明知是去“拆迁”,明知作假,甚至作恶,为了区区的数十元钱,你们便欣然前往!不必说你们的良知、人格被自轻、自贱!假设一下,倘若人人若此,有朝一日,别人也为了区区钱财便去拆了你们家的“违法建筑”,你们又当作何念?人生在世,有所为也有所不为!作为大学生,更该懂得这个道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实,在现代社会,任何的发展,都必须是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都必须以保护国家、个人的基本权利为基石。否则的话,以破坏法制、践踏法治尊严,牺牲国家及个人利益的“发展”,注定只是对社会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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