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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警察旁观少女被杀的真相到底是啥

时间:2013-08-24 09:12来源: 作者:新锐振鸣 点击:
  河南安阳摔婴警察,就是坏警察的典型代表,利用自己的身份,做着残暴无良的恶行,不仅知法犯法,还蹂躏道德人性,被人们所唾弃。让人唏嘘的是,我们常带着脑海里固定存在、警察为国为民的形象,来看待这样一位伤害人民,损害国家形象的警察。而后我们会用

  鉴定坏警察的标准有很多:见死不救、知法犯法、以权谋私、欺善怕恶。


  河南安阳摔婴警察,就是坏警察的典型代表,利用自己的身份,做着残暴无良的恶行,不仅知法犯法,还蹂躏道德人性,被人们所唾弃。让人唏嘘的是,我们常带着脑海里固定存在、警察为国为民的形象,来看待这样一位伤害人民,损害国家形象的警察。而后我们会用惯性思想,一致否定如今社会好警察的存在,这对于那些心怀报负,一心为民的好警察来说无疑是一种伤害。


  社会大众对警察形象的偏见早有原由,社会报道的警察负面新闻也层出不穷。近日,一则《安徽2名警察目睹少女被杀未制止》新闻,再次引发热议,人们认为这两位警察属于见死不救,并且给他们扣上了胆小怕事的帽子。但事实并非如此吗?


  案发地的录像清清楚楚的记录了案情全国中,事发中,两位警察在巡逻的过程中,无意间发现了便利店中一男子与一女营业员发生争吵,随后他们加以劝说,可没想到事态发展剧烈,男子居然拿出刀来对女营业员猛捅。


  对于事态的巨变,两名警方迅速给予了制止,就差用肉体夺走男子手中的刀。可是该男子并没有被制止住,而是发疯似的对女营业员猛捅,最后导致其死亡。


  如果没有这段录像,再加上媒体的报道:安徽2名警察目睹少女被杀未制止,很容易让人曲解事实的真相。然而,即使事实真相并非媒体报道的一样,人们还是指责2名警察的见死不救。这对于警察而言是怎样的辛酸。


  暂且说,这两位民警是因为胆小,导致凶手未能被制服。但仔细思考下,警察也是人,在遇到如此疯狂举动的时候,一切的谈判只是惘然,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给男子一枪(可是他们没有)。从民警的警服可以看出,他们也并非武警,并没有空手夺白刃的能力,因此他们有所胆怯也是正常的。


  在面对手拿刀刃,有目的的暴力手段时,事态的发展不可预料。在大众的想法中,这2位警察一定以肉体换回女子的生命,才算尽到做警察的责任。也许当这两位警察中有一位真正牺牲了,社会对于他们的行为才会给予赞扬。


  所以,鉴定好警察的分歧就出现在这里。由历史鉴定的好警察,不是因为抓捕罪犯而伤残,就是流血牺牲。为何鉴定好警察的标准会如此重口味?因为在人们心理,任何好警察的鉴定都是要有依据的。但是社会中很多人(除了罪犯),很少会和警察打交道,我们了解警察的工作状态吗?且不说警察分工不同(有的能文不能武,有的擅长刑事侦查,有的是武警负责保护社会安定)。单从警察一天的工作量来看,就是一股巨大的压力。那是不是努力工作的警察就是好警察?还是不能评价,非要到警察为国为民累死以后才被追为烈士!


  所以好警察的评价,绝对是重口味的,不以牺牲为代价,所有的警察都会在社会的质疑中工作。但就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所认识的许多警察,都仍然爱国爱民,就像此次辽宁等地发生的洪灾,赶着去抢救的都是各地的民警!(除了响应国家号召,难道他们没有自身的使命感?)


  我认为社会对警察的误解确实太深,强加给警察的英雄形象太重。然而我国民警确实不都是练家子,有一身武功。从中国警察破案的方式,基本都是一大群警察对付几个敌对罪犯,说句讽刺的话,让警察与歹徒一对一,警察还真不一定打的过。由此,不难想象,假如脱掉那2位民警的警服,其就是2个血肉之躯。在面对歹徒施以暴力捅杀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无动于衷,只能说歹徒太凶恶了。


  写到最后,又从网络传来一则《24岁警察执行任务时不幸殉职再过8天就当新郎》的新闻,这位名叫卜京的年轻警察,在协助医务人员将精神病人送入医院时,不幸被刺杀。作为一名警察,他尽心尽责了,这是警察的责任。在死后,他会被追悼,会被人们称为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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