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当前位置:

“多车碾压一人担责”的判决很可怕

时间:2013-07-18 07:04来源: 作者:王传言 点击:
  2011年10月,成都市龙泉驿一条道路上,多辆汽车先后撞上60多岁的老人曾一(化名),前面的几辆车逃逸了,最后一辆车车主没有跑,还主动报了警。法院判决最后这辆车主彭某赔付死者家属近40万元,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其他车辆逃逸被挡获后,彭某享

  2011年10月,成都市龙泉驿一条道路上,多辆汽车先后撞上60多岁的老人曾一(化名),前面的几辆车逃逸了,最后一辆车车主没有跑,还主动报了警。法院判决最后这辆车主彭某赔付死者家属近40万元,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其他车辆逃逸被挡获后,彭某享有追偿权。(7月16日《华西都市报》)


  法律的判决应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这起多车碾压事故中,最后一名车主负有责任这毋容置疑,但是否需要让此人担全部责任尚值得商榷。因为老人的死亡是否最后一名车主直接导致的没有直接的证据,如此逮住现行者就判决的做法值得考虑。因为老人的最终死亡并非一个人导致的,前面还有几辆车的碾压,如此的过程幸亏有目击者发现,既然如此,将责任全部推卸给最后一位肇事者显然有失公平。即40万元的赔偿不能让一个人兜着,而应该是分摊在几个肇事者的身上,如此才是尊重事实的判决,否则就是不顾事实的错误逻辑。


  从现实的情况上分析,最后一名肇事者主动报警有着道德上的优势。尽管,前面几名司机可能真的没有注意到车下有人,但最后一名司机如果知道是这样的判决结果的话会不会也选择假装不知道呢?继续驾车逃逸是否成为碾压路人之后的最佳选择?这是法律判决应该考虑的问题和效应。因为与那些逃逸的人相比较,最后一名司机要有着更多值得赞扬的地方,尽管他只是做到了最基本的报警和尊重生命本身。如果这样的做法不肯定的话,可以想象在未来的时候,每个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会做出如何最佳的选择,那就是逃逸而不是主动报警。


  在此,不由想到在撞人之后,人们的选择。多少次,在人被撞之后,路人的好心扶起却被反诬为肇事者,好心事最终变成了伤心事。这样的结局和判决只能让道德渐渐往后站,当人们发现被撞倒的人之后,或者只能观望,或者需要录像再实施救助,这样不仅耽误伤者的救治还引发更多的道德思考。多车碾压,最终只有一个人负责的事情,与此有着多么相似的地方,那就是法律的最终判决没有照顾到道德优势的地方,而最终的判决看上去是以事实为依据,但在实际上却在纵容更多的道德冷漠。因为像扶起被撞的人和最后一名肇事司机报警,这样的行为本身应该是鼓励而不是打击,应该大力表彰而不是可以挤压。否则,整个社会将变成冷血十足的氛围。


  法律的判决有着源头的昭示作用,即法律就是源头活水,如果源头被污染的话,可以想象整个社会将会依照这样的被污染的水生活的情况。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对于多车碾压一人担责的现实情况可能真的有些无奈,但是,最终的判决不应该不考虑道德的优势性,尽管,法律仅仅是依据事实,但道德的优势也是事实的一种,所以,这样的最终判决真的很可怕,那就是会在另外的程度上贬低道德性,让人们选择自保自利而不是救人优先。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精品图书在线阅读

尘埃落定:康巴藏族的故事

作者:阿来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