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福山公墓事件:中国公务员的福利就是种中国式福利
时间:2013-05-12 23:34来源: 作者:付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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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只允许干部入住的天价公墓,是特权思想从阳间向阴间的延伸,说到底还是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作祟,在现实中,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不但在任期中用车、福利等方面享有“超国民待遇”,即使死后也优越于普通群众,县级干部死后在当地日报上发布讣
小康杂志(5月9日):广州拟投资6.2亿元开建规划用地达1300亩的福山革命公墓。记者以买墓穴位的名义致电银河公墓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墓地还没有建设,所以价格还没有确定,但前提条件是“死者一定要是党员干部。”
福山公墓之所以被如此广泛地关注,并不单纯是钱多钱少的经济问题,乃是人们追求生命平等和人格尊严的最后一次博弈。如果说人生前确有三六九等之分,人们只好认了受了;但死后都只不过是一抔黄土而已,人们无须认也不必受。因此,人们可以因为“死不起”而不介意安身之地的大小、有无,却绝对无法容忍死后还有人在天堂里继续享受着权力的供奉和特殊的福利政策。
众所周知,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在实际生活中,又有多少的党员和官员是要人民为其服务的,这一点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国人普遍具有超强的忍耐性和包容度罢了。但客观地说,作为党员干部却要让群众“死无葬身之地”,这让革命群众情何以堪?也许,群众们只能说,“人活着有层次之分,没想到将来死了也要按官论葬。”人活着可以没有尊严,可以忍受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待遇,但人们势必难以接受死的羞辱。
其实,官员死后与普通人无异,也不过是一小撮骨灰而已,在天堂或地狱里,亡灵们一律平等,既无官民之分,也无贵贱之别。换言之,墓地只是活人的面子,而死人实在是无关紧要的。如果说民生是大事,那么民死也非小事,在墓价直逼房价甚至“一墓难求”的今天,民死的问题同样令人头痛。一方面,政府明令禁止民众私自开发墓地;另一方面政府又实在解决不了民众必将死亡和“入土为安”的问题和要求。于是,营建公墓也就成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而这样的民生工程却难以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和以人为本。
因此,笔者不得不说,福山公墓的做法,不仅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更是官本位思想淋漓尽致的体现。如果是按生前职务大小划分死后的地盘位置或大小,甚至以此划定这个未来世界的准入门槛,那么,这个世界就注定只是有权人的极乐世界,却是更多贫民和贱民人的悲惨世界。相反,作为民生工程和公共墓地,这里将要埋谁和怎么埋,只有尊重了“民”意,尊重了其“公”共的性质,老百姓才不会有太多的二话。
毫无疑问,只允许干部入住的天价公墓,是特权思想从阳间向阴间的延伸,说到底还是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作祟,在现实中,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不但在任期中用车、福利等方面享有“超国民待遇”,即使死后也优越于普通群众,县级干部死后在当地日报上发布讣告,就是一条不成文规定,难怪有群众戏称:领导干部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公务员的福利就是一种中国式的福利,这种福利从摇篮到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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