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李天一涉嫌轮奸案和解撤诉,那将是中国法制的大倒退
时间:2013-02-26 22:24
来源:
作者: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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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尚在侦查阶段,谁都无法做出最终的结论。但若是该案真的撤销、和解,即使一切都合法,但公众依旧有理由不相信,乃至愤怒。当然,这显然不是普通人对于法律的无知,而是他们对于司法的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也非普通人的不够理性、不够宽容,而
“李天一”案又传出新消息,先是网上传言,“李天一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受害人得到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跟着有记者从北京警方面得到消息,截止昨晚,“侦查机关尚未收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也并未接到被害人提出撤销控诉的申请。”(北京晨报消息)
从法律的角度,刑事案件中是存在着撤诉、和解的情形。比如,侦查机关经侦查后发现相关案并不成立,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及不认为是犯罪的,该案可以被撤销。至于和解,更多的是限定于民事部分,而被告同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后的和解,也的确可以在最终的量刑上起到一定的作用。
不难看出,“李天一”案究竟能不能撤销?还需要看北京警方的侦查结果。但可以肯定的是,被害人单方面申请撤诉,是不能让强奸案这样的公诉案件被撤销的。至于和解部分,只要当事双方没有违法,双方自愿且协商一致,是可以达成民事赔偿的。
有意思的是,“李天一”案被撤诉、和解的消息传出后,网上立即出现泾渭分明的两种声音。一种是愤怒的声音,更多的来自普通人,他们认为司法可能再度被权力“强奸”;另一种则是叹息的声音,来自律师等法律精英,他们纷纷感叹普通百姓对于法律的无知,不够理性、宽容……
坦白说,这两种声音都正确,只不过,都只看到了问题的一面,而有意无意地忽略另一面。
其实,“李天一”案之所以能引起如此强烈的社会关注,除了世人常有的“猎奇”之心,更多的恐怕还在于“李天一”的出身、成长环境——其父李双江的声名、地位、权势,优渥的家境。对公众而言,关注此案,除了促进更多的人反思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家庭及社会教育问题,也是在冷眼旁观司法机关能否客观、公正地处理此案。
“李天一”案尚在侦查阶段,谁都无法做出最终的结论。但若是该案真的撤销、和解,即使一切都合法,但公众依旧有理由不相信,乃至愤怒。当然,这显然不是普通人对于法律的无知,而是他们对于司法的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也非普通人的不够理性、不够宽容,而是我们的身边有了太多司法不公的个案!
正如日前网络上所流行的一个词“全民腐败”,有人认为是“全民”有意无意中对腐败行为的纵容甚至参与,是更多人都在玩“腐败”,才让社会变得腐败无处不在。但这样的论调明显是倒因为果。必须明确,是不受制约的权力才导致腐败,是泛滥的腐败才让更多的人无奈而随波逐流,不得不向腐败低头、折腰……
同样的道理,是太多司法不公的个案,才让更多人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是更多人对司法的不信任,才导致我们社会法治的脆弱。而不是普通人对法律的无知,不够理性、宽容,才导致我们距离法治社会依旧那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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