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厉害事件考验中国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
时间:2013-01-06 18:55来源: 作者:商务律师0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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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厉害,一个好“厉害”的名字,可现实并不因为起了一个厉害的名字而变得厉害,相反,她是弱势的,弱势到无助甚至无力的地步,因为爱心,付出了一个普通农妇的所有辛劳,为这个冷漠的社会买单,为兰考县政府、民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买单,最后却要因为贫穷,因
在元旦休假期间,在微博中得知河南兰考县有位叫袁厉害的农村妇女,收养小孩的居所发生火灾导致伤亡事故被派出所带走调查。以下是摘自中国网络电视台的一段报道:
“现年48岁的袁厉害是兰考县城关镇人,姐妹兄弟5人,她排行第二。爷爷给她取名“厉害”,希望她长大不受委屈。袁厉害小学一年级没念完,从8岁起,就和爷爷一起在医院门口卖大碗茶,后来摆摊卖油条、胡辣汤、烧饼、磨油,并在医院兼职勤杂工。
“十多年前,在医院当勤杂工的袁厉害经常帮家属处理死婴,她收20元钱将死婴埋掉。她多次遇见一些父母将有缺陷的孩子当成死婴丢弃,因不忍埋掉,她带回家收养。
“事情传开后,不但医院发现弃婴送到袁厉害家,人们捡到弃婴也送到她家,甚至民警捡到了孩子也送来。因为收养孩子,她与丈夫多次争吵,直至分居。截至2011年,她已收养弃婴孤儿100多人。
“2011年,袁厉害曾对媒体表示,她想办一个孤儿院。
“2013年1月4日8时,“爱心妈妈”袁厉害收养弃婴和残疾儿童的住所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死1伤,“爱心妈妈”被派出所带走调查”。
根据现行《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依此规定袁妈妈的收养行为是不合法的。可是十多年来,她一路收养了近百个弃婴,大的已经工作,小的还嗷嗷待哺。当地政府不仅没有制止,有时候还会给予资助。只是这次火灾事故后,造成的社会影响已经非当地政府能够控制,总得有个人为这次事故买单,第一责任人当然是袁妈妈----从刑事责任的角度,这似乎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可以办成一个“铁案”。可是,当曾经的“爱心人士”袁妈妈被公安局带走的那一刻起,法律开始显现它的无力,它的局限性,法律流泪了!
有人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可是当我们就个案审视现行法律的结构,结合执法现状来看,这个已经建成的法律体系真的是千疮百孔,有保护公民权利的规定,却没有保证执法的部门,有法律责任的规定,却没有规定哪个部门、哪些人员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虽然《收养法》规定不允许公民收养一个以上的子女,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次火灾事故,兰考县现任政府、兰考县现任民政局有着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不要打着“历史遗留问题”,“国情”等幌子招摇过市了,人们已经厌倦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目无王法”作风。你们的行政不作为已经造成了责任事故,不要企图让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农村妇女来替你们承担责任,她有的只是中国传统妇女的仁爱之心,不应当为你们的行政不作为买单,她无力买单!
当法律制定后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施行的时候,法律就是一个破碎的梦魇,他将人们带向一个光辉灿烂的梦境,却不能醒来,因为一旦醒来就会发现身边满目疮痍。好像蒲松龄聊斋故事里的秀才,美梦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乱坟岗,身边是牛粪和苍蝇。
袁厉害,一个好“厉害”的名字,可现实并不因为起了一个厉害的名字而变得厉害,相反,她是弱势的,弱势到无助甚至无力的地步,因为爱心,付出了一个普通农妇的所有辛劳,为这个冷漠的社会买单,为兰考县政府、民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买单,最后却要因为贫穷,因为防火设施不够导致的责任蹲监狱。案件还在调查之中,最后可能会走入刑事拘留和审判程序,在事件还没有一个最终结论的时候,我不想做过多的猜测,只想在袁妈妈被派出所带走后没有从派出所出来的时候写下一些文字,祭奠那些逝去的幼小亡灵,你们的妈妈很冤!
写完这篇文字的时候,看微博发现袁妈妈病倒了,已经从派出所出来,在县医院接受治疗。等她的病痊愈后,公安局会不会再次传唤甚至关押?不知道!希望能有一个公正的结论,或者一个连同当地政府官员一起审判的公正判决。
如果此次灾难承担责任的只是这个没文化的弱女子,行政官员没有一个陪着袁厉害承担刑事责任,所有的法律人包括在判决上署名的法官应该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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