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空姐被打事件:比道歉更重要的是真相
时间:2012-09-0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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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月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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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据媒体报道,在网民的强势围观下,广州越秀区委常委方大国已登门向被打的南航空姐道歉。当事人称双方单位正在协调,已妥善解决。打人理当道歉,但公共事件不能止于私了,以公断为底线的调查和问责才能防止权力泛滥为公害。(09月01日《新华网
【核心提示】据媒体报道,在网民的强势围观下,广州越秀区委常委方大国已登门向被打的南航空姐道歉。当事人称“双方单位正在协调,已妥善解决”。打人理当道歉,但公共事件不能止于私了,以“公断”为底线的调查和问责才能防止权力泛滥为“公害”。(09月01日《新华网》)
【事件回放】据南方日报报道,昨晚,南方航空一名空姐向本报报料,称在合肥飞往广州的南航CZ3874航班遭到一名男子殴打和辱骂,致其手部淤青,脖子、身上有多处挠痕,衣服也被撕裂。不仅如此,飞机在广州落地后,该男子还威胁空乘人员,称认识南航领导,而且还是人大代表。南方日报记者于今日凌晨1时赶到现场,涉事空姐已报警,双方仍在花都区北区派出所录口供。凌晨2时多,空姐在亲友的陪同下前往医院验伤……
前几天,网上报道了空姐因航班延误被泼开水一事,没想到事件还没平息,前日,又一空姐遭到现役军人并且是人大代表的官员殴打。事情的起因是为放置行李这样的小问题对空姐大打出手,造成南航空姐身体多处受伤(见图)。网上数以十万计的围观和转发,把这个方大国推上了风口浪尖,人们在围观此事时,昨日事件似乎发生了转变,方大国已经携夫人向空姐表示了道歉。好像这位空姐也接受了道歉,并感谢网友的支持。这不免让人觉得有些诡异,为何其他人在航班上动粗就得拘留,而官员打人却可以“道歉”了事?
说句公道话,这位军人同志能第一时间主动向空姐道歉,也算是一种良心的发现。毕竟是一个大老爷们动手打一个柔弱的小女子,这事搁哪儿都叫不响的,就更不要说你是一个现役的军人打人了!近来频爆空姐遭“毒手”的恶性事件,让民众为这些空姐抱不平。就难怪公众要把军人在飞机上打人的事件,放大为权力戾气爆发的公共事件了。因为,同样涉嫌在飞机上殴打他人的事件,处理的结果大不一样,这能怪大家吗?作为网民的我看后,总觉得心里不是个滋味。要知道,不是公众喜欢围观,只怪官场喜欢“护短”!
当然,在真相不清的情况下,双方和解多少还是会让人“遐想”的,这里面是否有猫腻?这样的“道歉”不但不能满足公众围观的诉求,也不太符合依法处理的原则。飞机上打人,已构成治安案件,理应在执法机关调查下依法处理。岂是一个“道歉”就能了事?!我不想说这种行为涉嫌伤害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不想说涉嫌扰乱航空公共的秩序,因为二者均在治安管理处罚之列,无需多说,只是觉得其较之在地面上打人的危害性更大。问题是,作为一名军人,作为一个地方挂职的官员(报道所说),知法犯法能用“道歉”了事吗?
这也让笔者想到不久前,广州白云机场公安局对一动手殴打飞机乘务员的旅客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还有因在飞机上与机长发生口角(并未动手打人)的乘客在下飞机时被机场公安拘留的事件。还有,国外的丹麦超级名模安德森,也曾因在航班上殴打一名空乘被逮捕的事件。我不想举太多的事例,大家在网上搜搜就知道了,只是笔者觉得,同样是人,同样是在飞机上发生不愉快,处理的结果“差距咋就这么大”呢?这背后是不是有人在“和稀泥”?笔者不得而知,相信处理此事的人心知肚明!
平心而论,在这里,笔者并无意针对任何个人“发难”的意思,只是觉得,在面对网民和媒体的追问的时候,我们相关的政府部门,不能以特殊的理由,特殊的借口为某些“权贵”的个人“护短”,而透支政府公信力。大家看看道歉的微博怎么说,“方大国是军职,在区政府挂职,区政府对此事并没有发言权!”。言下之意,是不是在告诉大家,他是军人地方政府管不了!?这就让人纳闷了!军人犯事就没有王法可以治理了?要知道,你们这样“和稀泥”的结果是会越“和”越遭,“抹黑”的恰恰是我们党的光辉形象啊!
毋庸置疑,针对此事,如果处理结果仅是以“道歉”了之,势必让人产生中国法律“空置”的遐想,也给以后这样的事情带来了一个很不好的示范。真心希望处理该事的有关部门,要秉公执法,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要迫于某种压力而“护短”让政府公信力买单。我还是那句话:不是网名爱遐想,只怪官场爱护短!要知道,“护短”是在透支政府本就“储存”不够的公信力,同时,“护短”有时会弄得不好收场,这样的事例很多,无需笔者多说。只是笔者觉得,众目睽睽之下,围观也是力量!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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