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不能掐死她”:医疗“诈骗犯”廖丹事令人心痛
时间:2012-07-13 20:42
来源:
作者: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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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病成这样,我总不能掐死她,哪怕有一点钱给她治病,我何必去刻假章?在法庭上,被告人廖丹掩面而泣。 廖丹是一个41岁的北京男人,一个下岗工人,一个开黑摩的拉活的人。同时,他是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他的妻子几年前患尿毒症,每周要做3次透析,每次420元
“她病成这样,我总不能掐死她,哪怕有一点钱给她治病,我何必去刻假章?”在法庭上,被告人廖丹掩面而泣。
廖丹是一个41岁的北京男人,一个下岗工人,一个开黑摩的拉活的人。同时,他是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他的妻子几年前患尿毒症,每周要做3次透析,每次420元,每月5000多元。家里的积蓄很快用光,亲戚朋友那里也借了个遍,“被逼得没办法了”,廖丹决定豁出去,私刻医院公章、伪造医院收费单据给妻子治病,“只为妻子能先不死”。4年间,他共骗取医院的医疗费17.2万余元。纸终究包不住火,今年2月,廖丹被警方控制,现在,他面临诈骗罪指控,检方建议法庭在3年到10年间对其量刑。
总有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让人恨不起来,反而让人同情和哀伤,廖丹涉嫌诈骗案即为一例。我首先要说,廖丹虽然涉嫌犯罪,但是,以他对病妻不离不弃,他就是一个好丈夫、真汉子,称得上一个北京爷们。
当廖丹因医药费陷入窘境时,身边曾有人劝他:“差不多就行了,这病没救。”但廖丹觉得不能抛下妻子不管。他的妻子是河北人,外来人口,打工的,但廖丹把她当宝贝,不管自己多苦多难,即使知道妻子的病没救,只要她“能先不死”,他就穷尽一个卑微男人之所能,哪怕铤而走险。廖丹自己也患有糖尿病和肺结核,为了省钱给妻子治病,他从不去看医生。
这样的男人犯了罪,法律不原谅,上苍会原谅,公众会原谅,除了原谅还有同情、哀伤和敬重——敬重他对妻子的那份责任担当,那份做人的道义和良心。
其次我要说,涉嫌犯罪的廖丹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而现行的医疗救助制度,需要站在公众面前接受审判,因为它涉嫌把一个原本善良守法的公民逼上犯罪的道路。
人生在世,这病那灾难免,如果一个穷人得了大病,无力负担医药费怎么办?现行医疗救助制度并未对此作出妥善的安排。有些病人运气够好,比如恰巧在火车站遇到总理,比如幸运地被舆论关注而获得救助,但是,更多穷困潦倒的病人,要么被医院扫地出门,要么干脆在家里等死。
廖丹说“我总不能掐死她”,实际上,因为付不起医药费而不得不把亲人掐死、淹死的事情还少吗?几年前,湖北省公安县的陈正先夫妇因为治不起病,两人捆绑在一起相拥投江,遗书上写着“江水是我们的家”。这个县有新农合,有特困户救助、疾病救助制度,可是,这些千疮百孔的制度救不了陈正先夫妇的命。
“我总不能掐死她”,短短几个字饱含着一个穷男人的无奈、委屈、悲哀和怨愤,让人痛彻心扉,这不只是申辩,而更像是一句控诉!
正如人们讲了无数遍的那个故事:1935年冬天,美国纽约市一名老太太因偷面包被告上法庭,她需要面包喂养3个快要饿死的孙子。法庭宣判后,时任纽约市长拉瓜迪亚从旁听席上站起来,帮助老太太支付10美元罚金,并要求在场的每个人都交50美分的罚金,理由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再次我要说,法律无外乎人情,法律之上还有人性。可以设想,假如廖丹不骗取医药费,他的妻子可能已经病死。这相当于说,廖丹以犯罪的方式挽救了一条人命,对此,检方、法庭该如何厘清其中的善与恶?廖丹当然应受法律制裁,但若被判实刑,他的妻子、孩子谁来照顾?
法院将如何判决我们拭目以待,而相关的制度性反思和改进应该从现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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