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智障儿被拴养事件:政府责任绝对不能外包外放
时间:2012-07-02 18:31来源: 作者:傩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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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外包”,进行市场化运作,这种做法并非绝对不可以,比如一些城市将公共交通、道路绿化、垃圾处理等公共事务承包给民间公司运作,但并不是所有的公共服务都可以“外包”。通常来说,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旨在引进市场竞争
近日,有市民称在浙江苍南县社会福利院发现智障男孩被护工套上铁链“拴养”。6月29日,记者实地探访该福利院,发现两名智障小男孩正被铁链和布条拴着。护工解释说,这两个孩子很不听话,只好将他们拴起来。(国际在线7月1日)
新闻图片中,两名智障男孩一个被铁链锁脚,一个被布条圈颈,拴在一张大木椅上。相信很多人看到这组照片,都有一种悲愤的心情。人不能像狗一样被“拴养”,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起码的自由和尊严底线,哪怕他是个智障儿。
福利院的护工说,这两个孩子太难伺候,一个总是随地大小便,还有暴力倾向,另一个喜欢到处乱跑,经常把衣服弄脏,所以“没办法只好拴起来”。有网友就说了: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再调皮也不至于拴起来养吧!
福利院的孩子们受到非人对待,护工的做法肯定有问题,但我们很难把责任都推到护工头上。这家福利院供养着21名孤残儿童,照顾这些孩子饮食起居的4名护工平均年龄超过60岁,她们都是苍南当地农村妇女。换位思考一下,现如今一家人伺候一个“小皇帝”都疲于奔命,让4个高龄妇女照顾21个身体或心智上有严重缺陷的孩子绝对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为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将“不听话”的孩子拴起来,也是情非得已。
苍南县社会福利院副院长林守国承认,“捆绑和拴养孩子是绝对不行的,我们以前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我们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监管不到位”这种说法看似主动认错,其实是避重就轻。出了这样的事情肯定要追究责任,一般而言,“监管不到位”在我们的责任追究体系中只是连带责任而非直接责任,即使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大多也是“从轻发落”。
福利院出了虐待智障儿童的事情,福利院居然只承担连带责任,此中的原委是,这家福利院并不直接供养孤残儿童,而是把这项“业务”以每个孩子每月730元的价格承包给了私人,此后孩子们的日常生活护理及各项开支全由承包人负责,连护工也是承包人聘请的。换言之,供养孤残儿童这一本应由政府福利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经过“承包”之后变成了一种市场行为。
用“市场”的眼光来看“拴养”事件,一切顺理成章:承包人为了谋求更高的回报,必然想方设法压低运营成本——按照县级福利院的要求,最好按照1:1.5的比例配备护工,可这家福利院的护工配备比例只有1:5,而且4名护工都是花不了几个钱就可以雇请到的农村妇女;福利院收养孤残儿童本应“养”、“治”、“康”、“教”并举,可在这家福利院,“治”、“康”、“教”根本谈不上,就剩一个“养”了,而且还是“拴养”。在承包人眼里,这些孤残儿童不过是牟利工具。
政府机构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外包”,进行市场化运作,这种做法并非绝对不可以,比如一些城市将公共交通、道路绿化、垃圾处理等公共事务承包给民间公司运作,但并不是所有的公共服务都可以“外包”。通常来说,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旨在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在确保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的同时尽可能缩减行政开支,为纳税人省钱。而人们并不要求福利院是个“省钱”的机构,恰恰相反,人们期待政府能够为社会福利事业多花钱。因此,将福利院“外包”并不是明智的选择,承包人为了节约成本,获得更多利润,就可能以牺牲弱势群体利益为代价,做出与“福利”二字截然相反的行为。
苍南县社会福利院将供养孤残儿童的工作“外包”,实际上是放弃了自身责任,不是一句“监管不到位”就可以敷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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