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应有法律、条例护驾保航 9月27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领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好的生态环境是留给后人最大的财富。自环保工作得到重视以来,各级各部门对污染源进行全面整顿,对污染大的企业进行搬迁乃至关闭。环保工作取得较大的成绩,环境也得到很大的改善,以前臭气熏天的湖河变成了潺潺清水。让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有了提升。 但是,在这项工作推进中依然有部分人认识不高,处于经济利益之中不可自拔。依然以经济发展为重,对环保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进行虚假整改。纵容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继续生产,环境污染日益恶化。环境保护没有明确的范畴和明确的执行标准。 个人观点,明确的条例制定能让各地各部门真正认真负责的合理推进经济发展与环保工作。真正还地方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文/大梅) 新闻链接 http://news.china.com.cn/2019-09/29/content_7525675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