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一把手应当廉洁表率,严管辖区村官 挪用村民胡某农民公寓购房款26万元;挪用村民杜某农民公寓购房款38万余元;挪用村民沈某农民公寓购房款45万余元,其中8.9万余元用于赴澳门赌博…… 2018年9月21日,在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附海镇花塘村原党总支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高央刚挪用公款罪的庭审现场,披露了高央刚挪用群众购房款高达269万余元的具体情节。 当前中央反腐的决心不容质疑,一方面继续保持着反腐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党员干部不良作风,为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这其中,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而地方“一把手”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当地从政风气的好坏。 地方“一把手”需严格发挥带头作用。“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负总责,对地方的作风建设起主要作用。为了使当地的政治生态回归风清气正,地方主要领导应该时刻从严要求自己,处处发挥带头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讲情面,严格按照制度来办事。只要地方“一把手”能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带好头,下面的官员也自然不敢乱来,在主要领导依法从政的风气下,整个地方的风气也会逐渐得到好转。 地方“一把手”敢于担责,不怕得罪人才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从严治党、依法治国,这一系列利国利民的政策都需要以落实为基础,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沦为形式。“一把手”必须要有魄力,敢于直面内部顽疾,敢于向自身开刀,对问题官员毫不留情,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才能形成震慑,促使手下人不敢乱来。 地方“一把手”应该意识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进一步当好地方的父母官,严格管理好手下的党员干部,按照制度办事,远离腐败,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从政落到实处,勇当反腐工作的“终结者”。(文/大梅) 新闻链接: 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18-08/21/c_112329936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