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7日,有媒体曝光了陕西省靖边县杨桥畔镇九里滩村干部用盖有村委会公章的“白条”吃喝,拖欠一家小饭馆4万多元不还,村委会被告上法庭一事,引发舆论关注。(中国纪检监察报 9月27日) 据调查,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九里滩村党支部原书记胡小红等多名村干部,以迎接检查、组织会议、办理村务为由,在该村村民贺小红经营的饭馆以村委会名义盖公章“打白条”赊账用餐143次,累计欠款42130元。 村干部盖公章打欠条背后是公然的违规公款吃喝,是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顶风违纪问题。然而就是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像胡小红这样的农村基层干部报以侥幸心理,顶风作案,将党规党纪抛在脑后,打“白条”违规公款吃喝,此类现象必须严惩不怠。 基层党员干部该为村民谋福利,而不是用公款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需求,党员干部必须清白做人,自觉筑牢廉洁自律的心理防线,转变作风,将权力彻底关进制度的笼子;监管部门更应以此事件整改为契机扎紧制度笼子,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建立定期督查审计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督;推动基层财务公开、公示,接收群众监督。 |